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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缔约过失责任应该如何赔偿对方,合同无效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范围

订立合同时,一方当事人实施欺骗手段或者有其他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合同订立过错行为的,需要赔偿对方当事人的损失,需要承担合同订立过错责任。 那么,缔约过失责任应该如何赔偿呢? 以下由富华法律网小编为您介绍具体内容。 缔约过失责任应如何赔偿

1、赔偿固有利益

固有利益是民法典和侵权法共同保护的对象,与订立中的合同本身无关,是相对独立的。 在固有利益受到侵害的情况下,即使合同成立履行也无法恢复,因此应当通过缔约过失责任进行救济。 固有利益的损害,在订立合同的过失责任中,主要是在订立合同时不履行保护义务而造成对方人身权、财产权损害的,加害人应当承担全额赔偿责任,不存在是否以履行利益为限的问题。

固有利益赔偿范围主要是指赔偿身体、健康、生命丧失等损害或损失。 基本内容应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所需营养费等赔偿。 另外,残疾的,还应当包括残疾人生活补偿补助费、残疾用具费损失、被扶养人丧失扶养源造成的损失等赔偿,死亡的,还应当包括丧葬费损失、死者生前扶养人丧失扶养源造成的损失等赔偿。

2、赔偿信赖利益

信任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直接损失主要包括:

(一)签订合同的费用,如为签订合同而去实地考察支付的合理费用;

)为准备履约担保和实际履约担保而支付的费用,例如向购买者运送标的物而支付的合理费用;

(三)因缔约过失导致合同无效、变更或者被取消造成的实际损失;

)4)因残疾支付的医疗费等合同费用

)5)支出合同签订费用、因准备履约和实际履行费用而损失的利息等。

如何承担合同订立的过错责任

过失责任是指缔约一方当事人因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应承担的先合同义务造成对方信赖利益损失时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

构成要件如下。

1、缔约方一方有违反先合同义务的行为;

2、违反在先合同义务的行为给对方造成了信赖利益的损失;

3、违反在先合同义务的一方主观上应当有过错;

4、缔约一方违反先合同义务的行为与对方遭受的损失之间应当存在因果关系。

方法如下。

1、假托签订合同,恶意协商;

2、故意隐瞒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与合同签订有关的重要事实

3、其他有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如果还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咨询我们的富华法律网上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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