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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违法解除孕妇合同赔偿多少工资
女职工怀孕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应当继续履行的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不能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职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正在职业病患者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限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按每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 不足6个月的情况下,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超过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工资平均3倍以上的,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工资平均3倍的金额支付,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
本条所称月薪,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应当继续履行的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不能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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