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政府应当与土地受让方签订转让合同,明确土地用途、开发时间、转让金额等内容,但土地延期开发的违约金如何计算?富华法律网络小编为读者进行知识解答。
土地延期开发的违约金怎么计算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土地受让人未按出让合同要求期限开发土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可以处以罚款,但不要求对方缴纳违约金的,不改正的,有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可能。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十七条土地使用者应当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和城市规划的要求开发、利用、经营土地。
未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应当予以纠正,并可根据情节给予警告、罚款处罚,直至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出让方的权利和义务
1、转让方的权利
土地使用权赋予人以下权利。
(一)合同签订权。 土地使用权出让应当签订书面出让合同。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与土地使用者签订。
)2)合同解除权。 土地使用者按照出让合同的约定应当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未按照出让合同的约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有权解除合同。
(三)违约赔偿请求权。 土地使用者应当按照出让合同的约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未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有权解除合同,并可以要求违约赔偿。
(四)无偿回收权。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续期但未按前款规定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2、转让方义务
土地使用权转让人应当承担下列义务。
)1)出让土地使用权,必须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 出让的地块、用途、年限、方式和其他条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实施。
)2)按照出让合同的约定交付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者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提供出让的土地。
)3)附带义务。 土层深度、地表下管道设施、土地物理结构,应当向土地使用者提供相关资料和文件,包括土地位置和环境; 建筑容积率、密度、净空限制等各项规划要求。
)4)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上缴义务。 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应当全部上缴财政,列入预算,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土地开发。 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上缴和使用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5)保证义务。 土地使用权转让人在转让土地使用权时,应当保证土地使用权人取得的权利不被第三人清偿。
以上知识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的解答。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土地未按照出让合同要求期限开发土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可以处以罚款,但不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的,不改正的,有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可能。 需要法律援助时,请通过富华法律网络咨询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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