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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没到期需要赔违约金吗,不到合同期限和公司解约,要赔违约金么

李先生:我在民办学校工作,签订劳动合同2010年12月到期。 今年7月考入公立学校,调动工作时,民办学校以合同未到期为由,要求赔偿一个月的工资,并扣除了7月份的工资。 5月去公立学校申请考试的时候,现在的学校没有异议,给我颁发了许可考试的证明书。 请问,要支付违约金吗?

*华特律师事务所金牌就像律师。 民办学校向你索要一个月的违约金是不合理的。 另外,扣除你的工资也是违法的。 用人单位、包括民办学校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除培训费、禁止竞业外,可以约定违约金,否则不能约定有违约金,约定违约金的劳动合同条款无效。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对于被扣除的工资,可以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后回去。 (文字整理/记者刘星)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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