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定义,“写”出来的医疗事故,护士一定要避免
护理文书是护理工作的全面记录,是正确诊断、治疗和护理的科学依据,体现了医院医疗、护理质量,管理水平和护士业务素质,也是临床、教学、科研的重要资料。8月16日,恩施市中心医院护理文书小组组织全院护理人员共同学习如何规范书写护理文书。
培训现场,授课老师邓妮通过提问的方式,对护理文书中存在的“词语使用不规范,语句不通顺,护理记录不及时、记录不准确”等常见问题,引导护理人员积极讨论,大家积极性很高,纷纷参与分享交流,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原因分析及改进方法与措施。
护理文书小组还对书写中一些模糊的地方进行了统一规范,并针对护理文书书写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
授课结束后,组长吕晓燕在点评中指出,书写护理记录时要加强医护之间的沟通,护理人员要通过不断学习提高专科能力及观察病情的能力,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完成护理文书书写。
护理部主任白洁强调,在护理工作中护士要转变观念,增强法律意识,要清醒地认识到护理文书是病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并具有法律效应。“写”出来的医疗事故,护士一定要避免,护理部将继续对培训内容掌握及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确保文书书写质量的持续改进。
医疗事故定义,医疗纠纷系列:什么是医疗损害责任纠纷?
一、概念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因过错造成患者损害,所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
二、医疗机构
医疗机构是依法取得执业许可的机构,包括医院、卫生院、诊所等,还包括医疗美容机构等。医疗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及血液提供机构也是责任主体之一。
三、医务人员
指依法取得执业医师等资格,经注册依法执业的人员。如造成患者损害的不是医疗机构人员,一般属于非法行医。
四、诊疗活动
诊疗活动是指通过各种检查,使用药物、器械及手术等方法,对疾病作出判断和消除疾病、缓解病情、减轻痛苦、改善功能、延长生命、帮助患者恢复健康的活动。
五、归责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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