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案件中,原告在起诉时没有下定决心,经过法院调解可能会导致双方和好,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可以不支付律师费吗? 以下富华法律小编整理了这方面的知识,请阅读! 调解和解后的离婚案件,可以不给律师费吗
网友提问:
我花了2500元委托律师代理离婚案件。 之后,在法院的调解下与被告在法庭上和好了。 我支付的2500元代理费能还给律师事务所吗?
律师解答:
一般不会退缩。 法院调解也是解决问题的一种方式,律师也通常参与调解过程,调解结案一般是代理协议约定的结案方式,律师无其他过错,也不退钱。
这也取决于与律师合同的具体规定。 通常应该支付。 我本来就拒绝了,所以请了律师才想通了。 这果然是聘请律师的效果啊。 但你可以和那个律师商量重量,看他能不能让一点,但不能强求。 双方必须遵守约定。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调解和解的离婚案件,人民法院可以不制作调解书,但填写调解书或者附调解协议书,由双方当事人、审判员、书记员签名或者盖章后,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请求制作调解书的,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送达当事人。 当事人拒绝调解书的,不影响调解协议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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