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应按照北京工伤赔偿标准进行赔偿。
2、二级伤残的,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
因工作人员残疾被认定为一级至四级残疾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残疾等级支付一次性残疾补助金。 标准是二级残疾22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每月支付伤残津贴。 标准为:二级残疾为本人工资的85%。 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弥补差额
(三)工伤职工未办理退休手续前,用人单位和工伤职工应当以伤残津贴为基数,按照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医疗保险费。 工伤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止发放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3、公司不予赔偿的,你应当到北京用人单位所在地,向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申请仲裁,请求赔偿。
答复者的补充2010-01-27 23:47
农民工应当与施工企业形成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并与施工企业的正式劳动者一样,享受正式职工的工伤标准待遇。
答复者的补充2010-01-31 13:20
建议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工伤科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进行工伤认定。
一、属于工伤的。
1、进行残疾等级和护理依赖度鉴定。 确定残疾等级和护理等级。
2、向聘用企业所在地劳动部门提出劳动争议仲裁申请,要求企业支付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治疗复检交通费、住宿费。 按残疾等级和护理依赖度享受工伤待遇。
二、不属于工伤的
1、以人身损害赔偿起诉雇主(职长)和房地产开发公司,要求雇主承担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复查治疗交通费、住宿费,并要求房地产开发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起诉同时,提出伤残等级鉴定和护理依赖度鉴定。 要求赔偿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受扶养人的生活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