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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理解与适用,交通肇事后因逃逸致人死亡的构成

我知道发生交通事故时,责任人必须对受害者负责,但面对逃生的情况,判决会很严重。 那么“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理解是? 为了更好地理解相关法律知识,富华法律主编整理了相关内容,一起了解吧。

一、“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理解

交通事故致人逃逸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被害人得不到救助死亡的。 构成这一特殊情节加重犯的条件首先是行为人原有的事故行为符合交通事故基本罪的构成要件其次,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对象是否仅指第一次交通事故的被害人? 例如,在第一次交通事故中撞死他人,或者在交通肇事逃逸中过失致人死亡的,可以按在交通肇事逃逸中致人死亡处理吗? 除上述情形外,后者也应遵循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论,而不应单纯作为交通肇事罪的同种数罪,或者作为致人死亡罪处理。 再次,交通肇事逃逸行为与死亡之间必须存在因果关系,必须考察死亡后果是否真的是交通肇事逃逸抢救不力造成的。 如果救助行为不能阻止死亡结果的发生,或者死亡结果的发生不是由交通肇事逃逸而是由独立原因引起的,则不构成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 最后,行为人的交通肇事逃逸行为是故意的,但行为人对交通肇事逃逸造成的死亡后果的主观方面必须是过错。

二、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案件的处理

2000年11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36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逸,被害人得不到救助死亡的。 这定义了逃脱死亡的具体范围。 司法实践中一般存在以下情况。

(一)未干预加害人本人其他加害行为,即交通事故后单纯逃逸致人死亡的。

(二)行为人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出事故现场后,隐瞒或者遗弃,造成被害人得不到救助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依照《解释》第六条的规定,分别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

(三)行为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跑的,在逃跑中干预加害人的“加害”行为。 例如,拖着伤员逃跑,故意将其压在车下,将被害人扔进水里,造成重伤或者死亡的,该行为被认定为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对加害人应当以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和交通肇事罪数罪论处。 需要注意的是,逃逸行为已成为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行为,不能再作为造成上一次交通事故加重的原因。 否则,将违背“禁止重复评估一个行为的原则”。

三、肇事逃逸致人死亡定什么罪

交通事故逃逸行为仍被认定为交通事故罪。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造成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公私财产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跑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交通肇事逃逸行为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律法规发生交通事故后,对被害人或者受损财物不给予必要的抢救、处置,或者不按规定向公安机关报案,擅自逃离现场,致使交通事故造成民事、行政、刑事责任无法确定和追究的行为。 认定交通事故逃逸行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行为人的交通事故行为应当“致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公私财产重大损失”的程度。 这是认定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前提和基础。

)二)行为人在逃跑时应当知道自己的行为造成了交通事故,这是行为人的主观认知因素。

(三)逃逸目的是逃避法律追究,这是认定“肇事后逃逸”的重要因素。

但是,对于交通事故的逃逸,刑法并没有单独定罪,而是成为交通事故的严重情节。 交通事故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公私财产重大损失,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 因此,交通肇事逃逸行为仍被认定为交通肇事罪。

以上是小编为您详细介绍了解“交通事故肇事逃逸导致死亡”的相关知识。 遇到交通事故时,请注意正确的处理方法。 特别是发生人员伤亡时,要及时医疗救治死伤者。 如果存在其他法律问题,请联系富华法律。 专业律师解决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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