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每天都要处理许多大大小小的民事案件,但从法律上讲,对民事诉讼当事人的类型是有要求的。如果你对民事诉讼当事人有任何疑问,可以和民事诉讼当事人的种类有哪些的无忧找律师边肖一起学习下面这篇文章?
一、民事诉讼当事人的种类有哪些
民事诉讼当事人包括原告、被告和第三人。原告是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保护自己的权益,从而使诉讼成立的人。原告的相对人,被指控侵犯了原告的权益,需要追究民事责任,并被法院通知应诉的,称为被告。
他人之间对诉讼标的有独立请求权或者虽无独立请求权,但对案件结果有法益,参与他人之间正在进行的诉讼的人为第三人。
不以自己的名义而以他人的名义进行诉讼的人,如诉讼代理人,不是民事诉讼的当事人。虽然以个人名义参与诉讼,但不受法院判决的约束,没有利害关系的人如证人、专家证人等也不是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它随着不同的诉讼阶段和程序而变化。在第一审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中,称为原告和被告;申请人在特别程序中被传唤。在二审程序中,称为上诉人和被上诉人。在再审程序中,适用一审程序的,称为原告和被告;如果适用二审程序,称为上诉人和被上诉人。在执行程序中,称为申请人和被申请人。
二、民事诉讼当事人的范围有哪些
民事诉讼当事人,是指发生民事权利义务纠纷,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受人民法院判决约束的利害关系人。民事诉讼当事人有以下三个特点:
1.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诉讼代理人等以他人名义而不是自己名义进行诉讼的,不属于民事诉讼的当事人。
2.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当事人必须是民事纠纷的当事人,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支持受害单位和个人起诉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等与案件没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不是民事诉讼的当事人。
3.受人民法院判决的约束。当事人进行诉讼,是希望人民法院对其民事权利义务作出判决。因此,证人、鉴定人等以自己的名义参加诉讼但不受人民法院判决约束的人,不属于民事诉讼的当事人。
通过无忧找律师边肖的介绍,我们了解了民事诉讼当事人的种类有哪些?它包括民事诉讼当事人,包括原告、被告和第三人。只要符合法律的规定和要求,就可以合理地提出自己的主张,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感谢您的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