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经济 > 租赁纠纷

劳动仲裁不予受理6个条件,12333

今天给各位分享一下关于劳动仲裁不予受理6个条件的知识,其中也会对12333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现在开始吧!

本文目录一览:

劳动仲裁不予受理6个条件是什么

劳动仲裁不予受理6个条件具体是哪些?

1、申请人不具有主体资格。

2、申请人对提交仲裁的争议没有直接利害关系; 申请人不是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当事人; 申请人不是已故劳动者的合法继承人和利害关系人。

3、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申请仲裁的主体不适格为由,作出不予受理的书面裁决、决定或者通知,当事人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裁定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

3、争议内容不属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

4、争议不属于本仲裁委员会的管辖。

5、申请仲裁已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期限。

6、申请书及有关材料不符合要求。

二、劳动仲裁的受理范围是什么?

1、,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调解范围。

5、(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金等发生的纠纷。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三、劳动仲裁的程序是什么?

1、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2、接受仲裁: 仲裁应当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接受或者不接受的决定。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案件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

3、第三十五条仲裁庭应当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诉人按照撤诉处理,对被诉人可以缺席裁决。

4、 第二十七条 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当先行调解,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促使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协议。经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根据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调解不成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5、劳动仲裁法中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后,应作出仲裁陈述,并将其送达当事人。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逾期不起诉的,裁决具有法律效力。

仲裁庭如果不受理当事人提出的劳动仲裁申请,一定会书面通知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不受理的理由,比如申请工伤认定,肯定无法向仲裁机构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这不属于仲裁委员会的管辖范围。

劳动仲裁不予受理6个条件是什么?

1、申请人不具有主体资格: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申请仲裁的主体不适格为由,作出不予受理的书面裁决、决定或者通知,当事人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经审查,确属主体不适格的,裁定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

2、申请人与申请仲裁的争议无直接利害关系;申请人不是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当事人,申请人不是死亡职工的法定继承人及利害关系人。

3、争议内容不属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

4、争议不属于本仲裁委员会的管辖。

5、仲裁申请已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的时效。

6、申请书及有关材料不符合要求。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深圳市民可网上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劳动仲裁不予受理6个条件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仲裁具有以下条件不予受理:一、申请人不具有主体资格。二、申请人与申请仲裁的争议无直接利害关系;申请人不是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当事人;申请人不是死亡职工的法定继承人及利害关系人。三、争议内容不属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四、争议不属于本仲裁委员会的管辖。五、仲裁申请已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的时效。六、申请书及有关材料不符合要求。

关于劳动仲裁不予受理6个条件和12333的介绍到此,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答案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

  • 对于错误的仲裁裁决,当事人如何救济呢,仲裁裁决明显适
  • 签两份劳动合同违法吗(签两份劳动合同违法吗有效吗)
  • 仲裁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当事人的仲裁员由谁指定
  • 试用期不签劳动合同违法吗(试用期签不签劳动合同违法吗
  • 试用期没签劳动合同违法吗(试用期期间不签劳动合同违法
  • 原单位不给开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怎么办理,单位不给开具
  • 劳动合同提前解约赔偿违约金,劳动合同一年提前解约怎
  • 劳动合同解除通知书时间怎么计算的,解除劳动合同需要
  • 合同纠纷找哪个部门解决最快,劳动合同纠纷找哪个部门
  • 劳动合同期内解约怎么赔偿,劳动合同到期赔款
  • 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大媒体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