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离婚,一般来说,我们认为好不容易谈成了的事情,在事情掺杂了感情因素的情况下,会变得很麻烦,很优柔寡断。所以自己解决不了的,就向法院申请仲裁或者自己提起诉讼。离婚怎么申请保全财产怎么样?接下来,富华说法边肖将回答有关离婚怎么申请保全财产及其相关问题。
一、离婚怎么申请保全财产?
财产保全制度是民事诉讼中的重要制度之一,对于保障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的顺利执行具有重要作用。为防止一方在离婚期间隐匿、转移、变卖、毁损,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财产保全分为诉前财产保全和诉讼财产保全。人民法院认为必要时,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所提供的担保金额应当与请求保全的金额相等。保证的目的是为被申请人因申请不当造成的损失提供保证。财产保全主要适用于支付诉讼。离婚诉讼是变更解除夫妻关系的诉讼。如果同时包含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支付内容,可以适用财产保全措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
《解释(二)》第二十八条规定,离婚案件涉及财产保全措施:“夫妻一方对配偶个人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申请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可以在保全措施可能造成的损失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合理的财产担保数额”。这条主要包含两层意思: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
一是审理离婚案件时,申请财产保全措施的当事人提供的担保金额可以适当减少;
二是在采取保全措施可能造成的损失范围内,确定合理的财产担保数额。可见,是否应当提供担保以及担保的数额应当根据是诉讼保全还是诉前保全以及具体案件来确定。
二、离婚财产保全的期限:
1.银行账号及存款:首次六个月,续保三个月。
2.房产和土地:前两年,再封一年。
3.股权:前两年,再冻一年。
4.上市公司非流通股(国家股、社会法人股、限售股等。)第一次冷冻六个月。
5.上市公司普通股(流通股)前两年冻结一年。
6.债券: 第一次一年,续六个月。
7.车辆:无期限限制。
三、财产保全查封了如何处理?
1、了解保存的意义,引起足够的重视。
2.及时提出异议。
3.提起复议
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当事人对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2015)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对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作出裁定的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人民法院收到复议申请后,应当在十日内进行审查。裁定正确的,驳回当事人的申请;裁定不当的,应当变更或者撤销原裁定。”
4.替换保证
异议和复议被驳回后,当事人还有其他救济渠道吗?答案是肯定的。第一百零四条规定:“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 (2015)第一百六十七条规定:“财产保全的被保护人提供其他有利于执行的等值担保财产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变更被保护标的物提供的担保财产。”
5.及时应诉,尽快解决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