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没有人凌驾于法律之上。在债务纠纷中,债权人可以申请财产保全,那么申请财产保全的期限是多久?债权人可以对一切申请财产保全吗?债权人申请财产保全需要注意什么?在这里,富华说法将回答你关于财产保全的问题。
一、什么是财产保全?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提起诉讼之前或者之后,为保证将来生效的判决能够执行或者避免财产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标的物采取的限制处分的强制措施。
二、财产保全期限是多久?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
(一)存款冻结期限为一年,动产查封、扣押期限为二年,不动产查封、冻结其他财产权利的期限为三年。
(2)续展保存期不得超过首次保存期一半的限制性规定。
(3)在审判程序中明确财产保全期限。
(四)申请人的起诉或者诉讼请求被生效判决驳回,财产保全尚未届满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诉法新司法解释》第一百六十六条的规定裁定解除保全。
三、申请财产保全应注意什么?
(一)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时,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能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2)利害关系人因紧急情况申请财产保全时,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未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3)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案件有关的范围。
(4)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本文介绍什么是财产保全,申请财产保全需要多长时间。最后介绍一下你在申请财产保全时应该注意的一些问题,希望能帮你解决疑惑。如果您还有问题,欢迎在工作时间咨询富华说法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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