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反妨害民事诉讼强制措施的种类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有五种:逮捕、训诫、退庭、罚款、拘留。
第二,对民事诉讼强制措施的适用
(一)逮捕令的适用
申请搜查令有三个条件:
第一,拘传的对象是法律或者法院规定必须出庭的被告人,或者对国家、集体或者他人造成损害的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
第二,必须是两次传唤;
第三,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
(2)劝诫的应用
适用的惩戒措施由合议庭或者独任审判员决定,口头指出行为人的错误事实、性质和危害后果,责令行为人立即当庭改正。
(三)申请退出法庭的命令
申请责令退庭,由合议庭或者独任审判员决定,由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口头宣布,责令行为人退庭。
(4)罚款和拘留的适用
罚款、拘留只能由合议庭或者独任审判员提出,报请院长批准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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