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生活中,工程建设很常见。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一方不履行施工合同约定的义务,即构成违约,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那么如何应对工程建设中的不可抗力呢?富华说法边肖整理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工程施工不可抗力怎么处理
施工过程中因不可抗力导致工程不能按约定完工的,建设单位不承担违约责任。如果不能进行施工,可以申请解除施工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条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不可抗力是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
(二)履行期届满前,一方当事人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未履行的;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继续履行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二、不可抗力因素范围
(1)自然灾害
包括地震、洪水、海啸、火灾等。因自然灾害不能履行合同的,免除当事人的合同责任。
(2)政府行为
是指当事人的合同订立后,政府主管部门颁布新的法律、政策和行政措施,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当然,政府行为的外延必须加以限制性解释。所谓政府,仅指国务院和国务院中的部委、省政府、市政府等那些有权制定和实施行政规章的政府部门,不包括各级政府所属的局、厅、处、办为日常工作而发布的文件。
(3)社会异常事件
主要指一些阻碍合同履行的偶然事件,如罢工、暴乱等。这些事件在社会上属于人为行为,但对于合同当事人来说,在签订合同时是不可预见的,因此也可以成为不可抗力事件。
根据以上分析,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因此,因不可抗力导致项目建设不能按约定完成的,不承担违约责任。如果项目不能继续,可以终止合同。如果需要法律帮助,读者可以咨询富华说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