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方拖欠工程款利息的计算方法是: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没有约定的,可以按照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施工方拖欠工程款的具体情况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以免引发矛盾纠纷。如何计算施工方的工程欠款利息,下面是富华说法网边肖的详细解答。
一、建设方工程欠款怎么计算利息
1.当事人对未支付工程价款的利息计算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办理。
2.施工合同没有约定利息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利息。
3.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六条当事人对未支付的工程价款的利息计算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办理。没有约定的,按照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或者挂牌贷款市场利率计算利息。
二、欠付工程款的利息应当从何时计付
1.建设工程已经实际交付的,为交付日期;
2.建设工程未交付使用的,为竣工结算文件提交之日;
3.建设工程尚未交付,工程价款尚未结算的,为当事人起诉之日。
4.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七条利息从应付工程款之日起计算支付。双方对支付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以下时间视为应付时间:
(一)建设工程实际交付的,为交付日期;
(2)建设工程未交付使用的,为竣工结算文件提交日期;
(三)建设工程尚未交付,工程价款尚未结算的,为起诉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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