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生活中,建设项目一般都是大项目,建设项目的问题一直是国家关注的焦点。工程质量需要严格的制度来约束和监督。但是,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明确施工质量的保修内容。那么,施工质量的保修内容有哪些呢?接下来,富华说法网边肖将为您解答。
一、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内容
主要内容包括:
(1)质量保修项目的内容和范围;
(2)质量保修期;
(3)质量保修责任;
(4)质量保修金的支付方式。
二、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保修期规定
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施工中出现质量问题或者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负责修复。
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为:
(一)基础设施工程、建筑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和供冷系统,为两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道、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饰工程,为2年。
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建筑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的,建设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
工程质量保证金(保修金)是指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施工合同中约定,从应付工程款中预留的,用于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修复建设工程缺陷的资金。
保修期从竣工/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
三、在保修期内出现的质量缺陷,建设单位或房屋建筑所有人和施工单位保修程序是怎样规定的
建筑工程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缺陷的,建设单位或者建筑所有权人应当向施工单位发出保修通知书。
施工单位接到保修通知后,应当到现场查看情况,并在保修书规定的时间内给予保修。发生涉及结构安全或者严重影响使用功能的抢修事故,施工单位接到保修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现场抢修。
工程保修金是承包商为保证工程在交付后的最低保修期内正常使用而采取的措施。承包人应当采取预留保修金的方式,作为工程质量和工程正常使用的担保。
保修金的设立、预留以及保修金在工程造价中的比例和数量,在不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前提下,由双方约定。工程保修如有争议,确实属于承包商保修范围。无论保修金是否设立或保修金是否已用完,承包商均应承担保修责任。
本文通过富华说法网边肖介绍了建筑工程质量保修的内容,相信您对这方面有了新的认识和新的理解。保修内容涉及质量问题的发生。如果有质量问题,一定要严格按照保修内容进行,确保有质量问题的工程内容得到保修,修复后还能继续使用。如有相关问题,请咨询富华说法在线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