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竣工验收。如果验收不合格,可要求承包商进行维修。工程竣工验收后,方可投入使用。一些项目的验收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富华说法边肖整理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部分工程验收需要准备什么资料
部分工程完工后,如施工单位组织竣工验收,需准备的资料包括: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已签署的工程保修书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六十一条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签订的工程保修书,并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
工程竣工后,可以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二、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的标准
根据国家规定,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生产项目及配套公共设施已按设计要求完成,并能满足生产要求;
(2)主要工艺设备通过联动负荷试验合格,形成生产能力,能够生产设计文件规定的产品;
(三)必要的生产设施已按设计要求建成;
(4)生产准备能满足生产需要;
(5)环境保护设施、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和消防设施已按设计要求与主体工程同时竣工使用。
(6)土建、安装工程、人防工程、管道工程、通信工程等生产性投资项目的施工和竣工验收。对工业项目,必须按照国家和行业施工及验收规范进行。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知道,根据《建筑法》的规定,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达到规定的施工质量标准。竣工后需提交的资料包括: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已签署的工程保修书等。如果需要法律帮助,读者可以咨询富华说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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