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可以把房子过户给未成年子女。但有一个前提条件,即如果转让共同财产,夫妻作为共同财产的所有人,应当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才能将财产无偿赠与未成年子女。关于夫妻离婚后能否将房屋过户给未成年子女的问题。下面富华法律网边肖将给你详细解答。一、夫妻双方离婚可以把房子过户给未成年子女吗
1.夫妻离婚后可以将房屋过户给未成年子女。但有一个前提条件,即如果转让共同财产,夫妻作为共同财产的所有人,应当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才能将财产无偿赠与未成年子女。但如果是一方的个人财产,只有在个人主张财产所有权的情况下,房屋才可以依法赠与子女。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1062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和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和投资所得;
(三)知识产权收入;
(四)继承或者赠与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款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丈夫和妻子在处理共同财产方面享有平等的权利。
第1063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1)一方婚前财产;
(二)一方当事人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属于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所有的财产。
二、夫妻将房产赠与孩子后是否可以撤销
1.离婚前或离婚时,夫妻双方将财产转移到未成年子女名下。由于某种原因,一方或双方食言,要求将该房产的分割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原因是给未成年子女免费赠送礼物并没有真正的意义。同理,对于已经转移并依法登记的赠与财产,一般不允许行使撤销权。但如果有证据证明真实意思不是无偿赠与,而是因为其他一些原因,房产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如果协商不成,法院一般会考虑真实意思是否真实。如果能证明没有无偿赠与,也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这在实践中并不容易。
2.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使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房产并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的。双方离婚,另一方提出异议,认为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房产,赠与未成年子女。这种行为应该是无效的,应该依法撤销。对于这种情况,实践中有不同的处理方式。有的法院支持,有的不支持。不予支持的理由是,鉴于家庭成员之间的亲密关系,且赠与行为不违背传统意义,法院倾向于不认为其无权处分,更不认为夫妻一方恶意转移财产。这在实践中是不支持的。
综上所述,离婚夫妻对属于共同财产的财产享有支配权。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双方可以将房产赠与子女。双方要签订房产赠与协议,然后带上协议、房产证、身份证,去房管局办理过户。由于孩子是未成年人,需要由孩子的监护人处理。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有其他问题,可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咨询富华法律网.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