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中,房屋买卖对于人们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因为房屋买卖涉及的金额是普通家庭的积蓄。但是房屋买卖要办理很多手续。如果每一步都不了解,可能会影响交易。那么民法典中房屋过户的流程是怎样的呢?以下是富华法律网边肖为读者做的回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一、民法典中房屋过户流程该怎么走
根据《民法》规定,房屋交易后,当事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部门进行物权登记,并在申请物权登记时提供相关材料。具体实施措施是:
1.买卖双方就购买房屋达成共识,买受人对房屋状态给予许可并同意房价;卖方同意房价,同意买方支付房款的方式。之后,在资源公平的基础上,双方签订了购房合同,合同经过了公证处的公证。
2.买卖双方携带准备好的资料、证件、公证好的合同到房管局办理过户登记。请注意,这只是一个转让申请。我们需要提交准备好的资料,申报房屋售价,然后等待审核。后续事宜要获得许可后才能进行。
3.你得到房管局的许可后,就可以缴纳税费了。税费是二手房交易过程中的必要支出。付款完成后,就可以拿到付款凭证了。
4.带上完税证明和相关资料到房管局,这次就可以拿到房产证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房地产权利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后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的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房地产登记由房地产所在地的登记机关办理。
实行国家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方式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一十一条当事人申请登记时,应当根据不同的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书、房地产的界址、面积及其他必要的材料。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九条申请房地产登记,申请人应当填写登记申请表,提交身份证明和相关申请材料。
应提供原始材料。因特殊情况不能提供原件的,可以提供复印件,复印件应当与原件一致。
第三十八条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动产权属证书;
(二)买卖、交换和赠与合同;
(3)继承或遗赠的材料;
(4)分割及合并协议;
(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
(六)有审批权的人民政府或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七)有关纳税凭证;
(八)其他必要的材料。
二、买房过户需要什么证件
1.买卖双方必须亲自到现场处理。
2.卖方要带好夫妻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原件。如果买家是离婚者,需要提供离婚证原件。如果离婚持续半年以上,他应该去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开具单身证明。
3.双方离婚协议及当地法院原判决。购房人应携带产权人身份证原件和结婚证原件;如果你是单身,请当地市政委员会出具单身证明。
4.卖方应携带转让房屋《房屋权证》,卖方房产证复印件两份,买卖双方身份证复印件五份;需要配偶身份证复印件两份,结婚证复印件两份。
5.买卖双方有未成年子女的,其未成年子女户口簿复印件2份。如果身份证原件丢失,
以上知识是边肖对相关法律问题的回答。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不动产的转让需要一定的过程和很多手续。如果事先不了解清楚,会耽误房产销售的效果。如果你需要法律帮助,欢迎你去富华法律网寻求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