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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收财产法院执行通知书,收到法院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状况通知书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没收财产法院执行通知书,以及收到法院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状况通知书对应的法律知识,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本文目录一览:

我突然收到法院的执行通知单该怎么办

有异议申请没有异议配合执行,执行通知书具有强制性。法院下达执行通知书后,被执行人应当按执行通知书载明的时间和数额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超过执行通知书载明的时间拒不履行的,法院可以采取强制措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五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扩展资料:

协助执行通知书一般为填写式的法律文书,不是文字叙述式,其格式、内容相对比较固定。在填写时可以按照最高法院或者各级人民法院在执行过程中的序言予以填写。

人民法院在受理执行案件后,责令被执行人向人民法院限期如实申报个人财产时。限期财产申报通知书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8条规定指定的。

人民法院在制作执行通知书的同时,还应当同时制作《财产申报表》,并同时送达被执行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执行通知书

法院执行通知书是什么意思

执行通知书是人民法院执行法律文书之一。

【法律分析】

执行通知书是指人民法院根据案情的需要,在执行过程中通知有关单位或者公民完成人民法院指定的协助事项的一类法律文书的总称。就是说当事人已经在法院有生效的判决,案件已经进入到执行阶段,有义务承担法律责任。此时,应向法院查明案件的情况。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通知被执行人应当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是什么,并限定履行的期限。如果期限内不履行,人民法院将强制执行。公告是人民法院向下落不明的当事人送达法律文书的一种方式,公告期满即视为送达完成。另人民法院在强制执行中经常用公告来向不特定人即公众告知一些事项。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一百九十二条 有关单位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适用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处理:(一)允许被执行人高消费的;(二)允许被执行人出境的;(三)拒不停止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权属变更登记、规划审批等手续的;(四)以需要内部请示、内部审批,有内部规定等为由拖延办理的。

突然收到法院的执行通知书和财产报告令该怎么处理?不处理会不会被法院抓起来判刑?

要根据执行通知书的具体内容,有针对性的应对。如果拒不支付法院是有权利拘留的,司法拘留又称为民事拘留,是人民法院为了保证审判活动正常进行,对实施了严重妨害诉讼活动的人,采取限制其短期限的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法院拥有司法拘留的决定权。

法律分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作为申请执行人,在案件执行期间享有如下权利和义务: 一、案件在执行期间,申请执行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供所了解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或财产线索。如果人民法院查明被执行人暂无履行能力的,申请执行人在接到人民法院通知后个月内未提供财产线索的,人民法院将依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终结情形消失的,可以申请恢复执行。 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能否得到全面履行,其决定性因素在于被执行人有无可供执行的财产。被执行人确无履行能力或履行能力不足,人民法院无法查找到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申请执行人也不能提供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的,申请执行人需要承担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不能实现的后果。 三、申请执行人应在执行过程中积极配合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经人民法院通知应按时到场。如需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援权委托书并明确代理事项和权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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