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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婚姻法》第17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获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和奖金;(二)生产经营收入。(三)知识产权收入。(四)继承或者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当归共有的其他财产。

住房司

夫妻离婚涉及房屋转移的,双方应共同申请登记,并提交以下材料:房产证;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协议离婚的,权利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离婚证书及其复印件、离婚财产所有权协议和经公证的离婚财产所有权协议;法院的离婚判决书应提交生效的法院判决书及其复印件。判决明确不动产所有权的,债权人可以申请登记。

婚前抵押贷款房屋的划分

房地产应认定为婚前个人财产,因为婚前一方支付首付款并办理银行按揭后,房屋所有权实际上已由开发商转移给买方,买方与银行处于债务关系。但是,除非另有约定,婚后房屋的增值部分和偿还贷款的部分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问题有两个方面:

第一,共同还款部分。无论是一方用自己的工资还是双方的工资偿还贷款,都应被视为夫妻的共同权利,可以分割。当然,如果一方能够证明其还款资金来自婚前财产,这部分不应被认定为共同财产。

第二,婚姻期间房屋的增值部分应被视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可以分割。

公共住房

1.离婚后,在什么情况下,夫妻双方可以共同租住公房?

在这个问题上,*高法院的司法解释采用了“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的原则。在以下九种情况下,丈夫和妻子都有权租赁财产。

(一)婚前一方出租的公房,且婚姻持续5年以上;离婚时,对方有权要求分割公有住房权益。注意,一方在这里获得的时间是在结婚之前。如果一方在婚后获得住房,另一方有权要求分割公共住房权益,无论时间长短。

(二)婚前一方出租的单位公房;离婚时,双方都是同一单位的员工,也就是说,虽然夫妻双方结婚还不到五年,但调到了同一单位,对方也可以要求分割公有住房权益。

(三)一方婚前借款投资建房,取得公房租赁权,婚后夫妻共同偿还贷款;虽然购买公房的时间在婚前,但婚后双方互有还款,对方有权要求分割公房权益。当然,这里还有一些不清楚的地方,比如婚后共同偿还了多少钱,对方是否有权提出部分或全部要求。司法解释没有规定,实际上法院将根据案件情况酌情处理此事。

(四)婚后一方或双方获得承租公房的权利;无论谁是承租人,对方都有权分割公房的权益。

(五)一方婚前承租的公有房屋因婚后承租房屋被拆迁而重新获得房屋租赁权;虽然房屋在婚前由一方出租,但只要房屋在婚后被拆除和更换,新公房的使用权就由双方分享。

6)夫妻双方共同投资或共同购买的房屋;

7)夫妻一方将出租单位的公房归还或移交给另一方后,另一方应立即通知另一方

1)照顾抚养孩子的人。当夫妻离婚时,受影响*大的是孩子。为了保证孩子的健康成长和稳定的生活环境,将公房使用权授予有孩子的一方是合理的。

2)男性和女性在同等条件下照顾女性。这不是一个“女性优先”的问题,但总的来说,离婚对女性的伤害比男性更大。

3)照顾残疾人或生活有困难的人。

4)照顾好无辜的一方。

5)参考公房业主(单位)的意见,决定授予哪一方。

3.公房使用权已授予一方。对方能获得赔偿吗?

1)如果一方无权使用公房,则不予补偿。

2)如果双方都有权获得公房使用权,由于公房使用权*终只能授予一方,续租方应向另一方做出适当补偿。

“适当补偿”的标准是如何定义的?在这方面,现行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据此,提交人认为,根据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在离婚时公布的类似住房的标准价格,一方可以获得一半安置费作为对另一方的补偿。

4.离婚时如何分割“部分产权”的公房?

根据*高人民法院《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1条的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完全取得所有权的房屋发生争议,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不予决定房屋所有权,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房屋用途。取得房屋产权证后,任何一方均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5、一方对另一方婚前承租的公有住房无权出租,而另一方租房确有困难,如何处理?

离婚时,一方无权出租另一方婚前租用的公房。如果在经济上确实难以租到另一套住房,如果一方有能力租到公共住房,应给予一次性经济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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