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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清算的一般过程

核心内容:根据《》的规定,自愿解散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会决定。强制解散时,清算组由主管机关从股东、有关机关及其专业人员中指定。在本文中,边肖将向您介绍公司清算的具体过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根据清算的性质,公司清算适用于不同的情况:

该公司因破产而被清算。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试行)》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第19章中规定的程序;

公司非破产清算(指公司自愿解散并被依法责令解散的情形),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九章规定的程序。

公司清算,不论其性质如何,都应按照下列步骤进行:

第一,成立清算组。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自愿解散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大会决定。强制解散的,清算组由主管机关从股东、有关机关及其专业人员中指定。

二是开展清算工作。

清算组自公司成立之日起接管公司,开展下列业务:

1.接管公司的财产;

2.关闭公司的未完成业务;

3.收取债权和清偿债务;

4.剩余财产的分配;

5、取消公司法人资格,吊销营业执照。

3.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

债权申报时间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规定的不同。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并在6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以上。未收到通知的,应当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申报债权。

第四,清算计划的制定。

清理公司资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清算组将提出清算方案,提交股东大会讨论通过或主管机关确认。

清算计划的主要内容包括:

1.清算费用;

2、应缴纳的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

3.应付税款;

4.清偿公司债务。

V.公司财产的分割。

清算组已经支付了上述费用。如仍有剩余财产,清算组将按股东出资比例进行重新分配(股份公司按股分配)

六、吊销执照。

清算组应当在分配终止后编制清算终止报告,并报股东会或者主管机关批准。之后,清算组申请注销公司法人资格,吊销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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