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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的效力,什么是遗嘱

摘要:自写遗嘱是指遗嘱人自己立的书面遗嘱。遗嘱人有权依法按照自己的意愿提前处分死后的财产。了解自写遗嘱的法律含义和制作程序,有助于遗嘱人制作有效的自写遗嘱。

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遗嘱人的遗产或者其他事务进行个人处分的法律行为,在遗嘱人死亡时生效。

自写遗嘱是指遗嘱人自己立的书面遗嘱,遗嘱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提前处分死后的财产。了解自写遗嘱的法律含义和制作程序,有助于遗嘱人制作有效的自写遗嘱。

可根据以下程序自行书写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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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遗嘱人书写遗嘱内容。遗嘱人应当自己书写遗嘱全文,既能真实表达遗嘱人的意思,又能防止他人伪造、篡改和增加遗嘱内容。

(2)遗嘱人须在其遗嘱上指明年、月、日及地点。立遗嘱的时间对遗嘱的效力有一定影响。不同书面遗嘱内容矛盾的,以时间较晚的书面遗嘱为准。同时,立遗嘱的时间有时也能证明遗嘱内容的真实性。

(3)遗嘱人签名。

(4)自写遗嘱如有变更、增加或删除,应在变更、增加或删除的内容旁注明变更、增加或删除的字数,变更、增加或删除的地方应单独签名。*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定:“遗书中公民死亡后个人财产处分的内容,确实是死者的真实意思表示。如果有人签字注明年、月、日,没有相反的证据,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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