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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遗嘱收费标准,公证遗嘱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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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之前,爷爷奶奶的生活一直由舅舅照顾。2010年底,两位学长亲自写了遗嘱,把他们的三居室交给叔叔继承,并对遗嘱进行了公证。但是2012年以后,舅舅带着女儿去外地生活了。直到今天,我父亲一直照顾我祖父母的生活。今年年初,爷爷奶奶又写了一份遗嘱,表示三居室是父亲继承的,并特意注明之前公证的遗嘱无效。请问这是有效的遗嘱吗?

回复:

你爷爷奶奶做的第一份公证遗嘱有效,第二份自写遗嘱无效。

我国继承法明确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或者变更遗嘱。遗嘱有数份,内容冲突的以*后一份遗嘱为准。不得撤销或变更自写、代理书写、记录和口头遗嘱。在你爷爷奶奶立的两份遗嘱中,虽然第二份自写遗嘱表明第一份公证遗嘱无效,但属于违法,自写遗嘱不能撤销公证遗嘱。如果你的祖父母要以第二份遗嘱的内容为标准,需要再做一次公证。

相关法律法规的链接

继承法

第十七条经公证的遗嘱,由遗嘱人通过公证处办理。

自写遗嘱由遗嘱人书写并签名,注明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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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其中一人应当在遗嘱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身上签名,注明年、月、日。

以录音方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见证。

立遗嘱人可以在紧急情况下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见证。紧急状态解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口头遗嘱无效。

第二十条遗嘱人可以撤销或者变更遗嘱。

遗嘱有数份,内容冲突的以*后一份遗嘱为准。

不得撤销或变更自写、代理书写、记录和口头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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