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劳动仲裁纠纷代理词

想通过仲裁解决劳动纠纷的话,必须申请劳动仲裁。 在劳动仲裁过程中,当事人委托的代理律师可以为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相应的律师意见。 那么,你知道劳动纠纷仲裁代理语是怎么写的吗? 以下具体介绍。

代理词

受北京XX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和北京市XX律师事务所指派,我作为被申请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参与本案仲裁活动。 开庭前,我听取了被代理人的陈述,查阅了本案文件,进行了必要的调查。 现就本案事实和法律适用等问题,特发表以下代理意见,供仲裁员仲裁时参考。

一、申请人要求被申请人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和经济赔偿金理由不成立。

1、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于2008年5月12日建立劳动关系,双方签订3年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 根据合同约定,申请人在被申请人处从事审计助理工作,月薪2500元,被申请人每月3日向申请人支付。 自签约以来,被申请人严格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履行职责,按时发放工资,为申请人办理各项社会保险。 自2008年10月17日起,申请人未正常上班,也未尽到工作职责。 申请书称,被申请人被迫提交辞职申请书是没有事实根据的,实际上,申请人从未以书面形式向被申请人提交辞职申请。 11月4日,申请人未办理任何工作交接和休假或离职手续的,更是擅自离职,不告而别,至今未归。 因此,申请人的行为完全是旷工行为,是典型的违反法律规定和劳动合同约定的行为,严重违反了被申请人的规章制度,给被申请人的工作造成了不可弥补的影响和损失。 根据我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国家劳动部《违反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申请人应向被申请人承担损害赔偿的违约责任。 目前,申请人不承担单方面违约责任,反而要求被申请人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和经济赔偿金是没有道理的,也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二、申请人要求被申请人支付2008年9月25日至11月4日工资和经济补偿金的理由不成立。

综上所述,申请人的行为是旷工行为,是典型的违反法律规定和劳动合同约定的行为。 《违反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四条规定,劳动者违反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当向用人单位赔偿下列损失: (一)用人单位招用招用所支付的费用; )二)用人单位为此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 (三)生产、经营、工作直接经济损失; (四)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根据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的《劳动合同书》第九条第(二)项第四项约定,乙方未按照甲方规定擅自辞职的,甲方有权克扣其工资。 同时,甲方保留追究乙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权利; 第5项规定:乙方在正式合同期限内解除合同,应提前30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征得甲方同意后,按甲方规定办理离职手续,并以一个月工资作为对甲方招聘乙方和乙方日常培训费用的赔偿。 并根据被申请人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对申请人的旷工行为也进行相应的经济处罚。 因此,无论是基于法律规定、合同约定还是基于被申请人的规章制度,被申请人都有权以2008年9月25日至11月4日的工资为违约向被申请人赔偿。

三、申请人要求被申请人支付2008年项目审计工资2500元的要求没有事实依据。

申请人与答辩人签订的《劳动合同书》没有此约定,申请人也没有其他证据,该说法完全属于申请人一方,申请人的此要求应被驳回。

四、申请人要求判断被申请人支付2008年未休工资元没有法律依据。

申请人于2008年5月12日来到被申请人单位,当年11月4日自愿离职,前后不满半年,不符合国家有关享受年假的规定。

五、申请人要求被申请人缴纳2008年5月-8月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2008年5月至10月补充住房公积金不符合事实。

被申请人于2008年9月为申请人享受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保险。

综上所述,为了维护被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仲裁委员会请依法驳回申请人的上述请求,支持被申请人的合理要求。

为保护被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提出上述代理意见,供仲裁庭仲裁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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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西城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读了以上内容后,我想你知道劳动纠纷的代理词里有什么内容。 在实践中,写代理词是一件比较复杂的事情,通常由聘请的律师来写。 如果需要的话,可以通过找律师网站委托你当地的专业律师来进行你的劳动仲裁,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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