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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闹入刑实施细则

我国刑法修正案9对以前的法律进行了一些修改,并与时俱进增加了新的规定。 如通过微信发布虚假信息、组织医生牟利、虐待老人等行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医闹这个问题近年来广为人知,医闹刑很好地牵制了这一不法行为的发生。 咨询律师主编,现将医疗过失刑的有关规定介绍如下。

一.关于医闹刑罚的规定

在医疗纠纷中,一些家属为了多拿钱而“闹医生”,去医院给压力,到时候医院也多付了钱,能尽快让人冷静下来。 针对这种情况,《刑法修正案(九)》增加了集体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不能工作、生产、营业和教育、科研、医疗,造成严重损失的,对主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规定。 对其他积极参与者,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据专家介绍,根据该规定,从11月1日开始,带头“医闹”的患者家属、“医闹”团伙中的人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最高必须服刑7年。

二.医患纠纷特点

“医骚”中无业人员很多。 有的医闹团体最少10多人,最多100多人,这些人大多没有固定工作,相当一部分是城市周边的中年妇女,他们大多以捡垃圾、做小生意为生,大多属于村庄和地方的人。 每次有“业务”,就有一个人成为中心,通知每个人,有熟人,也有陌生人,一起去医院。 有时候,医闹是一些有权力的人在幕后操纵。

他们平时看起来像在医院前闲逛,其实并不“闲着”。 他们搜查各诊室,走访患者各种医疗事故信息,一听到各种医疗事故的气味,立即联系患者家属,称家属可以向医院索赔,提出自己的要求,打着患者家属的旗号,在医院上演着要求医院负责的闹剧。

他们在医院门口搭起横幅,冲进医院殴打、破坏,包围医生,关闭诊室,要求院方赔偿。 如果院方不对这种行为作出赔偿或妥协,他们会在医院闹十天半月,发誓不拿到钱。 他们既不是医院的工作人员,也不是患者的家属,这是另一种默默无闻的“医闹”职业。

这种“医闹一族”往往与出现医疗纠纷的患者家属合作,在医院门前静坐,在医院打着横幅要求赔偿,将死者和伤者送到医院门诊大厅,严重扰乱就诊秩序。 医疗纠纷当事人得到医院赔偿后,他们再次与当事人分红。

医入刑的新规定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有效减少医闹事件的发生。 但要真正杜绝医闹事件,需要患者和医院同时约束自己的行为。 如果患者在医院治疗中真的发生医疗事故,不应该选择像医患纠纷这样的团体为自己解决纠纷。 目前我国法律已经相当健全,无论是哪一方的责任,都要通过法律途径为自己争取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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