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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羁束行政行为

法律中约束行政行为意味着法律已经对行政行为作了十分具体的规定,包括了该行为的适用范围、适用条件、使用方法等。 有关的行政机关没有其他选择权,必须依照法律条例的规定行使权力。

1 .这种监护权行政行为的基础是监护权。 同样,这种权力运行也有其范畴、方式等诸多限制,法律提出了具体而明确的要求。 有关机构的职能将得到严格执行和判定。 通常,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分为自由裁量和亲权行政行为两种。

2 .同时,存在要式行政行为和不要式行政行为。 前者的含义是必须遵守法律要求和规定才能具有法律效力的行政行为,后者则相反,不需要遵守特定规定和专门法律,行政机关可以自由选择行政方式,即可以产生具有相应法律效力的行政行为。

上述自由裁量行政行为与羁押行政行为相对应,是一种不必要的行政行为,具有自由裁量的权力和选择权。 亲权行政行为的实际应用如税务部门依法征税的行政行为。 因为根据税务相关法律条文,税务机关的职能要严格遵守规定,按照法律规定的税收范畴、纳税对象、税务类别、不同税率计算征收税款。

税务机关作为执行机关没有选择的余地。 因为法律已经明确地知道了。 对于这种监护权行政行为,在实际司法实践过程中,如果被判决方不服,也可以提起诉讼维权。 法院根据相关行政法律条文进行审查判定。 但如果案件是自由裁量行政行为,如果没有明显的不公正,一般情况下这类案件不予受理。

其实自由裁量和亲权行政行为没有明确的划分标准,即使是亲权行政行为也有一定的自由权限,必须在法律严格规定的范围内。

1 .自由裁量行政行为的选择余地更大,但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框架内进行。 行政机关在实施这种行政行为时需要掌握裁量的程度,必须不偏不倚,公平公正。 自由裁量权需要按照原则包括行政合法原则和行政合理原则。

2 .在这样的原则下,行政机关的行为必须合法,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畴内行使行政权力。 此外,既要合法,又要合情合理,不能与立法的初衷相矛盾。 看似合法、实际违反公许可的行政行为被定义为行政不当或行政失当,损害当事人权益。

3 .在我国治安条例法律相关规定中,特别是对自由裁量行政行为,有人假冒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这一权力,以假身份进行诈骗的。 通常,进行诈骗者将受到5日至10日的拘留处罚,并处以罚款。 情节较轻的,可以从轻处理,减少拘留时间和罚款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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