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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失决水罪的立案标准

过失决水造成水灾、危害公共安全造成严重后果的,可能涉嫌犯过失决水罪。 当然,如果不引起严重的后果,就不构成犯罪。 关于这一点,需要严密掌握。 另外,本罪主观上是一种过失的心情,如果查明水灾的发生是意外事件,就不能认为行为人实施了犯罪。 那么,过失决水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请律师编辑马上为你做详细的解答。

一.什么是过失决水罪

(一)过失决水罪概念

过失决水罪是指因过失决定水,引起水灾危害公共安全,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二)过失决水罪的构成特征

1、主体要求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可以由达到法定责任年龄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构成。 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

2、主观要求

本罪主观上表现为过失,包括过信过失和疏忽过失。 其内容表明,行为人已预见到其行为可能引发水灾,危害公共安全,可以从轻发落; 或者应该预见到,由于疏忽没有预见,发生了危害公共安全的严重后果。 行为人未预见其行为造成的水灾,且从事件发生时的主、客观情况看,行为人也无法预见的,属于意外事件,不承担刑事责任。

(1)行为人应当实施造成水灾的行为,即改变水势、使之泛滥的行为。 这种行为多发生在日常生活中,因行为人不关心公共安全而酿成水灾。 防汛责任人在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或者玩忽职守,过失造成水灾,致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重大公私财产重大损害的,不构成本罪,可以根据情节构成玩忽职守罪。

)2)构成本罪,应当造成法定的严重后果,即致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重大公私财产重大损失。 造成的危害后果不严重或者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构成过失决水罪。 而且,这一严重后果必须由过失行为引起,两者存在因果关系。 上述客观特征是本罪区别于失火、过失爆炸、过失用药等犯罪的关键所在。

3、客体要求

本罪侵害的对象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

4、客观要求

本罪在客观方面实施了危害公共安全的决水行为,造成了严重后果。

(1)行为人应当实施造成水灾的行为,即改变水势、使之泛滥的行为。 这种行为多发生在日常生活中,因行为人不关心公共安全而酿成水灾。 防汛责任人在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或者玩忽职守,过失造成水灾,致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重大公私财产重大损害的,不构成本罪,可以根据情节构成玩忽职守罪。

)2)构成本罪,应当造成法定的严重后果,即致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重大公私财产重大损失。 造成的危害后果不严重或者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构成过失决水罪。 而且,这一严重后果必须由过失行为引起,两者存在因果关系。 上述客观特征是本罪区别于失火、过失爆炸、过失用药等犯罪的关键所在。

二.过失决水罪判多少年

犯本罪者,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法官在量刑时,要严格按照《刑法》的规定,并结合实际犯罪情节进行。 从这方面可以看出,犯罪情节较重的,自然作出的处罚较重。 这也是坚持罪刑相适应原则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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