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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席离婚审判财产是如何处理的呢

也有人因为不同意离婚,在对方依法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后,仍不愿出庭提出离婚诉讼。 如果自己不在法庭上,那个法院就不会做出判决,不能离婚。 但其实这种想法很天真,即使你不出庭,只要符合规定,法院也可以做出缺陷判决。 缺席离婚审判的财产如何处理? 请一起理解以下内容。

一、缺席离婚审判财产如何处理

缺席审判涉及子女抚养和财产处理的,原则上应当听从被告的答辩意见,被告审前有书面答辩意见的,应当根据被告的答辩意见认定。 这属于被告的自认。 无抗辩的,应当按照《婚姻法》及其解释的要求办理。 在实践中,由于被告无法拒绝到法院,对于子女应该由谁来抚养,如何确定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难以认定。 一般来说,根据子女目前抚养的现状,可以判断子女由原告或被告抚养,夫妻财产由原告保管。 被告有异议的,被告可以另外主张。 这样的判决不影响被告事后主张权利的诉权,有利于保持子女抚养和夫妻财产的相对稳定,减少社会矛盾。

二、一方不能离婚吗

由于离婚案件不同于一般案件,离婚纠纷除了当事人的人身和财产关系外,还关系到婚姻家庭的巩固,具有较强的社会性,一般适用缺席判决以避免一方当事人诉权被剥夺,人身和财产权益受到侵害。

一般案件的处理方法如何? 我国法律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不能拒绝法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如果法院不合法传唤,即使被告不出庭应诉,也不能缺席判决。 这是我国法律为保障当事人诉讼抗辩权、实现司法程序正义而专门设置的法律制度。 因此,传唤是缺席判决的前提。

不是一方可以离婚的情况:

1、被告经传唤不能拒绝到庭

被告(包括无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在提交传票后,无正当理由不能拒绝法庭或者未经法院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作出缺席判决。

但是,抚养、抚养、扶养义务、不到法院就不能调查案件内容的,可以拘留被告。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应当到庭的被告,经过两次传唤,无正当理由不能向法院拒绝的,可以发给逮捕证。 ”

2、被告方下落不明

一方失踪要求离婚的事件很常见。 由于夫妻长期不在一起生活,双方感情淡薄,法官在解决此类案件时几乎都要判决离婚。 但夫妻一方失踪,法院如何能传唤被告作出离婚缺席判决? 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可以采取公告送达程序以履行对被告的通知义务,公告送达60日的公告期满,被告不出庭也可以作出缺席判决。 但公告的送达有严格的适用条件:

)1)有证据证明送货员失踪

)2)无证据证明受益人下落不明,但法院不能通过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将诉讼文书送达受益人的。

如果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有证据表明夫妻之间感情破裂,同时进行财产分割时也可以提供有效证据。 其缺席离婚裁判财产的判决当然有利,在这种情况下,另一方不出庭也可以解除婚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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