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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中招摇撞骗罪的条款内容是什么意思

一、刑法中诈骗罪的条款内容是什么?

刑法中诈骗罪的条款内容是冒充国家工作人员进行诈骗的,应当立案。 本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冒充国家工作人员诈骗,原则上应当以犯罪论处,立案侦查。 犯本罪的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冒充人民警察欺骗的依照上述规定从重处罚。

犯诈骗罪为谋取非法利益,谎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身份或者职务进行诈骗,损害国家机关威信及其正常活动的行为。 客体侵犯了国家机构的良好形象。

《刑法》第279条规定,对诈骗罪按其罪名轻重分两个量刑幅度处罚。

第一、构成诈骗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二、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节严重,是指一贯导致诈骗、逃匿犯罪,造成极坏影响。 屡教不改:犯罪手段特别卑鄙; 后果严重,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冒充人民警察欺骗的,将从重处罚。

诈骗罪是指为谋取非法利益,谎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者职务进行诈骗,损害国家机关威信及其正常活动的行为。

二.对诈骗罪司法解释的规定

第二百七十九条【诈骗罪的定义、量刑】

第二百七十九条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造成诈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冒充人民警察骗取的,依照前款规定从重处罚。

对诈骗罪及其处决的司法解释规定共分为两类:

第一条是关于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导致欺诈的犯罪及其处决的规定。 根据该规定,诈骗罪是指为谋取非法利益,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诈骗活动,损害国家机关形象、威信、正常活动,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行为。 这里规定的“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指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谎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身份、地位,或者一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谎报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身份、地位的行为。 本款规定的犯罪,行为人冒充的对象必须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冒充的如果是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构成本罪。 此处的“诈骗”是指行为人为谋取非法利益,四处炫耀为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人们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信任,以地位、荣誉、待遇、欺骗妇女等。 根据情节轻重,本款对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诈骗的犯罪规定了两级处决。 1 .一般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2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节严重的”,主要是指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多次诈骗的。 造成恶劣影响,严重损害国家机关形象和威信的;骗人导致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第二款是对冒充人民警察造成诈骗的从重处罚的有关规定。 “依照前款规定从重处罚”,即冒充人民警察诈骗,情节一般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的量刑幅度内,从重处罚。 情节严重的,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量刑幅度内,从重处罚。 规定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从重处罚出发,主要考虑人民警察担负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公民人身和财产安全的职责,与社会治安和人民群众生活秩序有特别密切的关系,要特别维护人民警察的形象和威信

在日常生活中,有些电视新闻可能经常报道,有些人穿着警察制服进行财务诈骗。 这实际上违反了我们国家刑法中的诈骗罪。 另外,冒充人民警察进行诈骗,他的危害造成的后果非常严重,因此他的处罚规定也比基本量刑要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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