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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办公室人员有高温补贴吗

据了解,在夏季炎热天气下工作的户外劳动者,按照国家规定企业需要支付相应的高温补贴以弥补露天环境给身体和劳动带来的挑战,如果单位不按规定进行高温补贴,将被处以一定的罚款。 那么,办事员有高温补助金吗? 接下来请看小编带来的这篇文章。

一、办事员有高温补助金吗?

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225元; 非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180元; 一般工作人员每人每月145元。 发行时间为4个月(6月、7月、8月、9月)。 企业应当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户外露天作业,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发给劳动者高温津贴。

二.劳动法高温补贴标准

卫生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联合发出的通知:

1、各地用人单位要根据高温天气期间生产特点和具体条件,在保证工作质量的同时,适当调整夏季高温作业劳动和休息制度,增加休息,减轻劳动强度,减少高温时段作业,保证安全生产,确保劳动者健康和生命安全。

2、工作场所温度达到33或者在日最高气温35以上的露天环境工作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

3、同时,用人单位不得因高温停工、缩短劳动时间克扣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用人单位还加强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保护。 怀孕女职工不得安排35以上的高温天气露天作业和33以上的岗位作业。 未成年人不得安排35以上高温天气的露天作业。

4、高温津贴具体标准为:户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5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00元。 高温津贴每年6月、7月、8月、9月、10月发放,在企业成本中列支。 其他与高温天气有关的劳动保护措施也按照新政策执行。 用人单位工作且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也需要纳入支付范围的,职工不正常上班的,可以按实际上班并提供的劳动天数计算支付等。 享受高温津贴的范围,从以前的露天作业中工作场所温度在33以上的人群扩大到所有劳动者,发放期间从过去的7-9月扩大到了6—10月。 也就是说,每年6—10月,即使劳动者不在室外高温条件下工作,工作场所温度低于33,也可以在此期间享受100元/月的高温津贴。 高温时,工作场所温度超过33的室外工作和高温工作人员可按150元/月。

5、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第(一)项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用工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提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用工有关的其他所得。 ”第10条规定,“个人取得的应税所得包括现金、实物和有价证券。 所得为实物的,应当按照取得的证明上载明的价格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

因此,企业以现金或实物支付防暑费等应当纳入个人应税所得,并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所以,以上内容对办事员有高温补助金吗? 我得到了关于他的答案。 不能将办公室工作环境温度降低到33摄氏度以下的企业应当依法向职工发放劳动补贴。 符合高温补助金发放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履行本条例的,可以向当地有关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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