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等级鉴定是指我们所说的工伤鉴定,这是在进行工伤赔偿之前比较重要的手续。 一般根据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的伤残鉴定结果来确定对工伤职工的赔偿标准。 那么,我们来看看这个工伤伤残等级鉴定程序的具体内容吧。
一、申报材料:
1、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书
2、《工伤认定决定书》;
3、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历、诊断证明、检查、检验等诊疗资料。
4、工伤职工因工伤直接造成其他疾病的,在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时应当一并提出确认申请,并提交工伤医疗服务机构出具的相关材料。
二、手续:
1、申报材料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审核,申请人上报的材料符合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确认)条件的,发给《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确认受理通知书》。 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完整的,应当在现场或者10个工作日内出具《劳动能力鉴定、确认补正材料通知书》。
2、自发出受理通知书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伤情复杂,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较多的,可以适当延长鉴定工作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
3、《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确认)结论通知书》自创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分别送达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和用人单位,抄送唐山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4、对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初次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结论后15日内向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重新鉴定。
5、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一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残疾状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检鉴定。
劳动者申请工伤伤残等级鉴定,需要先将书面申请书提交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同时提供的还有相关鉴定资料,也就是小编以上整理的内容。 关于工伤认定的知识增加了。 欢迎在律师网站上了解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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