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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中保险公司如何赔偿医药费

今天,我国城市经济建设不断加快,人们的生活也越来越好,基本上家家买车买房,同时为爱车买了相应的保险,为自己的出行做了保障。 那么,在交通事故中保险公司如何赔偿? 接下来我来介绍一下。

交通事故保险公司赔偿范围标准

一、法律对保险公司的理赔项目有明确具体的规定

根据法律规定,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应当赔偿的项目费用包括被害人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被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被害人死亡的赔偿项目、被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的抚慰金。 最高人民法院《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原则。 其中,赔偿项目方增加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两项,用“残疾赔偿金”代替“残疾人生活补助费”。 具体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中有规定。

(一)交通事故受害人人身损害的保险赔偿项目:

受害者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二)交通事故受害人因伤致残的保险赔偿项目: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上述第(一)项外,残疾赔偿金、残疾补助费、受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增加。

(三)交通事故受害人死亡的保险赔偿项目:

被害人死亡的赔偿项目,除赔偿第(一)项费用外,还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以及被害人亲属在举行葬礼时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差错造成的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四)被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的抚慰金。

二、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应当出示的相关证据

(一)交通费)需要票据。 事故当天的第一个出租车费或救护车费可以报告,其他的是巴士费。

(二)营养费:需要伤残鉴定,可以医嘱适当赔偿营养费。

(三)误工费用包括医生病假、单位误工费证明、单位工资明细表、税单(退职的,领取退职工资,无误工费用)。

)四)护理和膳食费用,需要院方证明,保险公司扣除不合理之处,基本按地区生活水平。

(五)第二次医疗费)需要院方证明,经司法鉴定机构鉴定。

(六)医药费用(医院发票抵扣属于不属于医疗保险范围及不合理用药费用,(进口药费基本消除) )。

(七)伤残费用)需要进行伤残鉴定,由司法鉴定机构确定。

三.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具体理赔标准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八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地区除外),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汽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被保险人依法应当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由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对各项事故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

(二)医疗费赔偿限额为10000元;

(三)财产损害赔偿限额为2000元;

(四)被保险人无责任的,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 无责任医疗费赔偿限额为1000元无责任财产损害赔偿限额为100元。

死亡赔偿限额和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项下,负责赔偿丧葬费、死亡补偿费、被害人亲属为举行葬礼而支出的交通费、伤残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按照法院判决或调解承担的精神

负责在医疗费赔偿限额和无责任医疗费赔偿限额项下赔偿医疗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形费、营养费。 ”

根据该法规定,交通事故保险公司的赔偿标准具体如下

1、死亡赔偿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规定的死亡赔偿金,按照法院所在地上年度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20年计算。 但年满60周岁的,年龄每增加1周岁减少1年; 年满七十五周岁的,按五年计算。

2、交通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根据第23条的规定,"? 交通费由受害者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按就医或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依据的有关证件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一致。 (就诊、转诊、购置费、购买助残用品、参加葬礼) ) ) )。

3、住宿费

门诊、残疾辅助器具配置、残疾、死亡亲属参与交通事故处理、办理葬礼手续等费用

住宿费=国家机关一般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天数(40元/天) ) ) ) )。

4、医疗费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规定,医疗费用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赔偿义务人对治疗必要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额根据一审法院辩论结束前实际发生的金额确定。 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需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在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 但可以根据医疗证明或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并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赔偿。

5、耽误工夫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根据第20条规定:

劳务费取决于受害者的工作时间和收入情况。

工作时间根据受害者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受害者因残疾继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到剩余前一天。

受害者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被害人没有固定收入的,按最近三年平均收入计算被害人不能证实最近三年平均收入情况的,可以参照上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计算。

发生交通事故如何向保险公司索赔

一.交通事故理赔步骤

1、“事故双方自报”处理程序及相关程序:道路发生交通事故,不造成人员伤亡,当事人双方对事实及原因不争的,按以下程序处理:

(一)撤离事故现场,迅速恢复交通;

)2)由负责人通知保险公司赔偿损失

)3)双方写明事故经过。

)4)事故双方持驾照、行驶证、保险公司损失证明及其复印件,一同到警察局事故大队办理

)警察局核实事故后,由事故负责人赔偿损失。

2、交警快速处理交通事故程序及相关程序:道路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原因有争议的,按以下程序处理:

(一)及时报警,警方进行现场勘查后,当场认定事故,撤离事故现场,恢复交通;

)2)负责人通知保险公司进行车辆损失鉴定

)3)双方共同前往警察局事故大队,提供驾照、行驶证、定损单原件及其复印件,书写事故经过。

)4)责任人赔偿损失,无责任人将事故维修费收据交给责任人。

)5)责任人不在的,由交警部门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对责任人造成事故的违法事实进行处罚。

(六)交警部门对负责人出具有效证明,负责人凭该证明向保险公司理赔。

二、交通事故保险理赔需要哪些资料

一.死亡保险金申请

1、保险金发放申请书

2、保单或保单原件

3、被保险人户籍证明或身份证复印件

4、保险金申请人户籍证明或身份证复印件;

5、公安部门或保险人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死亡书面证明或尸检报告;

6、被保险人宣告死亡,受益人应当提供人民法院出具的死亡宣告文件;

7、公安部门出具的被保险人注销户口证明

8、公安、交通等法律法规授权的有关部门出具的意外伤害事故证明;

9、其他与保险事故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确认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二.残疾保险金的申请

1、保险金发放申请书

2、保单或保单原件

3、被保险人的户籍证明或身份证

4、保险金申请人的户籍证明或身份证

5、取得经司法行政机关审查登记、《司法鉴定许可证》或保险人与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协商同意的鉴定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伤残程度鉴定书;

6、公安、交通等法律法规授权的有关部门出具的意外伤害事故证明;

7、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诊断证明(包括但不限于诊断全称、病历和治疗过程)、医疗记录、住院证明原件;

8、其他有关保险事故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确认的证明和资料。

三.医疗费用保险金申请

1、保险金发放申请书

2、保单或保单原件

3、被保险人的户籍证明或身份证

4、保险金申请人的户籍证明或身份证

5、公安、交通等法律法规授权的有关部门出具的意外伤害事故证明;

6、二级或二级以上公立医院或保险人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含x光片、病理检查、检验检测及其他医疗器械检验报告的医疗诊断证明、病历及医疗记录原件、结算清单、医疗、医疗费原始单据;

7、其他有关保险事故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确认的证明和资料。

据上面介绍,为自己和爱车买保险是正确的选择。 这是对自己的保障。 以上是对“交通事故中保险公司如何赔偿”这个问题的参考性回答。 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如果没有您想要的回答,请登录律师网站进行咨询。 律师专家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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