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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资犯罪主体要求有哪些条款

非法集资犯罪主体要求

犯罪构成要件是犯罪成立的依据,是对犯罪主体追究刑事责任的依据。 现行《刑法》设置了非法集资罪,其具体犯罪构成要件如下。

(一)犯罪主体

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 在此必须特别强调法律人格主体——个单位。 否则,对司法实践中存在较多的单位(可以由一个单位单独实施,也可以由单位与自然人、单位与单位共同实施)实施的非法集资行为无法用《刑法》规范。

(二)犯罪的主观方面

犯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的。 当事人知道自己的非法集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后果,并希望其后果发生。

公司进行非法集资时,这种故意表现为公司的主管人员、直接负责人和其他负责人,公司名义单位的利益故意追求产生危害特定社会的后果。 单位犯罪故意是单位成员共同的认识和意志,严格区别于单位成员个人的认识和意志。

(三)犯罪客体

犯罪的对象是国家金融管理秩序。 非法集资表现为通过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其他债权凭证筹集非特定对象资金,使他们成为形式上的投资者(股东、债权人)的资本运作过程,往往人数多、涉案金额大、数量大

因此,为了确立其在《刑法》整个系统中的地位,建议将非法集资罪纳入《刑法》第三章第四节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

(四)犯罪的客观方面

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不依法决定手续而得到有关部门批准的集资行为。 主要以非法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募集资金,约定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和其他方式给予出资人偿还或者其他回报。

只要该违法经济活动的主体资格符合上述主体方面、主观方面、客观方面、客观方面四个方面的要求,就符合违法集资犯罪活动的主体要求。 非法募捐活动达到一定的金额标准,就可以被我国公诉机关起诉和定罪,所以大家不要参加这样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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