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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作品中,如何判定抄袭与借鉴的区别

在文字中,如何判定模仿和参考?

“适当引用”是指作者在某一作品中引用他人作品的片段。 引用非诗类作品不得超过二千五百字或者被引用作品的十分之一。 多次引用同一部长篇非诗系作品的,总字数不得超过一万字。 引用诗词类的作品不得超过四十行或全诗的四分之一。 但是,古体诗除外。 引用一人或者多人的作品,引用的总量不得超过本人创作作品总量的十分之一。 但专题评论文章和古体诗除外。

确认模仿行为往往需要区别于形式上相似的行为:

(一)模仿利用著作权作品的思想、思想、观点。 一般来说,作者自由利用其他作品中所反映的主题、题材、观点、思想等进行新的创作,在法律上是允许的,不能被认为是抄袭。

)2)模仿利用他人作品的历史背景、客观事实、统计数字等。 各国的著作权法并不保护作品所表现的历史背景、客观事实、统计数字等本身,任何人都可以自由使用。 但是,如果别人照搬描写客观事实、历史背景的文字,就有可能被认定为抄袭。

)3)模仿与合理使用。 合理使用是作者利用他人作品的法律依据,一般由各国著作权法自行规定其范围。 超出合理使用范围的,一般属于侵权,但不一定是抄袭。

(4)模仿与偶然。 著作权是原创作品,不是原创作品。 类似作品如果是作者完全独立创作的,就不能认为是复制品。

有学者认为,要判断模仿与其他行为的区别,可以从以下五个方面进行分析。

)1)看被告对原作品的变更程度

)2)看原作品和被告作品的特点

)3)看作品的性质

)4)看作品中体现的创作技巧和作品的价值

)5)看清被告的意图。

在推理文学、电影、漫画等作品中,同一种把戏和手法往往以不同的形式出现。 因此,通常很难定义一部作品是否有抄袭。 例如,一部作品模仿多部作品的拼接式模仿等。 一般来说,一个大纲或一个手法相同,只能称为借典或雷同。 要确定是否存在模仿,可以使用以下几点:

1、故事和手法都和其他作品一样。

2、同一部作品中,至少有两种手法与另一部作品相同。

在文学作品中,模仿与借鉴的区别不能一概而论,需要多角度分析。 首先,对当事人来说,需要鉴定其意图。 用于商业用途,模仿很多片段和故事的情况是模仿,更多的参考可以在创作手法和创作思路上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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