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正式实施反家庭暴力法,家庭暴力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接下来是富华法律网的主编,就夫妻因家庭暴力而离婚,受害者能否要求精神损害赔偿进行了总结。 请阅读。 夫妻一方因家庭暴力起诉离婚时,要求对方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的,应当支持吗?
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殴打、捆绑、伤害、强制限制人身自由或者以其他手段,对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的行为。 持续的、惯常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 据北京法院对2013年度东城法院、丰台法院、通州法院审结的620起离婚案件进行抽样统计,家庭暴力类离婚案件占选择离婚案件总数的9%,数量比例不高,但家庭暴力案件大多矛盾激烈,调解率低,最终离婚率高我国婚姻法明确禁止家庭暴力,规定配偶一方对另一方实施家庭暴力,经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实施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在离婚时要求赔偿损失。 全国人大正在审议的《反家暴法》也规定了一系列制度安排,以保护家庭弱势群体,遏制家庭暴力行为。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家庭暴力离婚案件,人民法院依法支持无过错方的离婚请求和赔偿请求,对家庭暴力这种违反法律和社会主义道德的行为给予鲜明否定的评价。
在什么情况引起离婚的情况下,无过错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一)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
根据规定,只有以上四种情况导致离婚的,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有权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主体必须是无过错方,双方必须是合法的夫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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