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保险作为一种有储蓄性的家庭投资被很多人接受。 夫妻购买人寿保险时,往往会将自己的配偶指定为受益人。 离婚后,一般不希望对方成为受益人,但受益人不会因夫妻离婚而自动变更,保险合同的效力也不会因离婚而丧失。受益人是指在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 被保险人死亡时,由受益人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确认索赔后将保险金直接支付给受益人。 因此,受益人可以是被保险人的丈夫、妻子、子女、父母、兄弟姐妹、投保人或者投保人、能够与被保险人保证利益的第三方。 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 ”但是,购买人身保险的时候,很容易忽视“受益人”这一项。 《保险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变更受益人,并书面通知保险人。 保险人收到变更受益人的书面通知后,应当在保险单上批注。 投保人变更受益人的,应当经被保险人同意。 》专家表示,夫妻离婚后,应当取消原配偶的受益人资格或者改为其他亲属。 否则,即使是离婚的前配偶也有权获得保险赔偿金。
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大媒体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