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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哪些情况下离婚要给予经济帮助费用

在以下情况下,离婚应给予经济援助: 离婚时,夫妻一方因生活困难、丧失劳动能力、无固定收入、生活来源不足、年老生病等原因,无独立生活能力。 一方因客观原因失业,且收入低于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 关于什么情况下离婚会给予经济帮助,以下由富华法律网络小编详细回答。

一、在哪些情况下离婚要给予经济帮助

1、在下列情况下,离婚给予经济援助:

) 1、离婚时,夫妻一方因生活困难、丧失劳动能力、无固定收入、生活来源不足、年老、生病等原因,无独立生活能力;

) 2、一方因客观原因失业,且收入低于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

2、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59条

夫妻有相互扶助的义务。

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没有履行扶养义务时,有权要求支付扶养费。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九百条

离婚时,一方生活困难的,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 具体办法是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离婚财产的分割遵循什么原则

1、双方协商决定。 离婚时夫妻财产的分割,应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不能由一方决定。

2、男女平等。 不要歧视妇女。 不要认为女性赚得少。 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应当尊重妇女权利,维护妇女权利。

3、照顾儿童和妇女权益。 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顾子女和妇女权益的原则判决。

4、给予补偿原则。 一方因抚养子女、照顾老人、协助他方工作等负有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要求补偿,另一方应当补偿。

5、无过错方照顾原则。

应注意离婚时,成年女性无权去分割父母财产,但父母自己可以赠与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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