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是现在年轻人比较容易的情况,离婚的时候会发生很多情况和事故,所以在事情混合之前请考虑一下相关事项再决定是否离婚。 那么,离婚时遇到一方家庭经济困难,该怎么办呢? 以下富华法律希望网编辑发现的知识对大家有帮助。相关规定
一、离婚帮助生活困难一方的条件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商或诉讼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之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感情确实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夫妻“感情确实破裂”是离婚判决的法定条件。 《婚姻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由其住房等个人财产部给予适当帮助。 离婚时,一方因生活困难需要另一方帮助的,应当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1、一方生活困难的情况离婚时已存在,离婚后任何时间发生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予帮助。
2、一方面生活困难:
、无住房
、丧失劳动力
、无生活来源等情况
3、提供援助的一方有负担能力
4、生活困难的一方没有结婚组建新家庭。
二.离婚时经济援助的方式
经济援助的方法如下
1、无住房的,住房使用权或产权有助于解决住房问题
2、有其他生活困难的,可以给予一次性经济援助,其金额可以根据受援方的实际承受能力确定。
离婚时,生活困难的一方以生活困难为由要求多分夫妻共同财产,解决生活困难的要求是错误的,是侵犯另一方财产所有权的行为。
《婚姻法》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意味着离婚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处分的权利。
因此,生活困难的一方在平等处置共同财产后可以向另一方寻求经济援助,同时提出的经济援助也应该从另一方的实际承受能力出发,而不是过分随意的要求。
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该如何处理
《婚姻法》根据第四十二条的规定,离婚时一方生活困难的,另一方应当从其住宅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的帮助。 适当的援助是指在不影响助人生活的情况下,给予另一方一次性的援助。 解决对方生活困难的方法、金额、时间等可由双方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至于具体金额和援助方法,由审判员根据当地实际生活水平和双方实际情况决定。
我国现行法律如何定义“离婚时一方的生活困难”?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离婚时一方生活困难”的定义有以下规定:
)一方生活困难,是指离婚时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不能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离婚后收入下降,生活质量下降,但自己能够维持基本生活的,不属于“生活困难”。
)离婚时,一方没有住房的,属于“生活困难”。 离婚时,另一方应当给予相应的帮助。 例如,暂时让他住在自己家等。
89 .离婚时一方获得经济援助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婚姻法》根据第四十二条的相关规定,离婚时一方给予另一方经济援助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方面必须是有生活困难不能自己解决的,如果生活水平低下,或者可以通过自己的能力和工作解决的,就不能说是生活上的困难。
)2)经济援助仅限于对离婚时生活困难的一方的援助。 如果离婚时没有“生活困难”的情况,离婚一段时间后发生“生活困难”的情况,也不在需要帮助的范围内。
)3)提供经济援助的一方需要有负担能力,即提供援助的能力。 如果自己没有负担能力,可以不提供经济援助。
结婚很重要。 离婚当然也很重要。 在人生的大事中,我们应该多想想再做决定。 到了做出决定的时候,请不要后悔当初的决定。 以上就是富华法律网络主编在网上发现的离婚中出现的复杂情况。 希望能帮上忙。 如果有疑问的话,请在本网进行律师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