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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双方之间的债权债务会因结婚而消灭吗知乎

如果是婚后发生的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夫妻离婚的,需要对夫妻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但是,如果是婚前发生的债务,会因婚姻而消失吗? 今天,富华法律网络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进行了问答。 希望能帮上忙。 【事件概要】

王-艳与李-强(均为化名)于2007年相识并坠入爱河,其间,李-强支付房租向王-艳借款8000元。 为了表明是欠款,李-强向王-艳开具了借据。 两人的恋情发展迅速,2011年登记结婚,婚后生了两个孩子。 2016年3月,因夫妇间的怀疑而发生感情不和,法院调解了离婚。 2016年9月,王-艳要求李-强偿还婚前欠下的债务8000元和利息,被李-强拒绝。

【分支】

对于婚前双方拥有的债务是否因婚姻行为而消失,存在两种不同的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债务会因婚姻而消失。 理由是双方已经结为夫妻,共同生活多年,夫妻是财产的共同共有人,双方之间的债权债务因混淆而消失。

第二种意见认为,债务仍然合法有效。 理由是婚前债务应当属于个人的婚前债权或者债务,在没有其他法定的情况下,该债务不会因婚姻而消灭。

【法律解读】

笔者赞同第二种观点,主要理由如下。

夫妻财产分为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婚前财产对夫妻双方具有特殊属性,属于夫妻一方所有,但婚后财产具有共有性质,夫妻双方共同享有。 婚前债权是一种财产权,应视为个人婚前财产的范围。 本案债务是夫妻关系成立前向另一方借的,对李强来说是婚前债务,对王艳来说是婚前债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继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本案中,债务不能因结婚而失去法律保护,在双方没有其他约定的情况下,它仍然是王艳个人的婚前财产。 因此,该债务不因婚姻而消灭,李-强应偿还王-艳以上的债务并承担利息,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利息是共同利益,可以免除。

综上所述,夫妻婚前欠对方的债务不会因婚姻而消失。

婚前财产对夫妻双方都具有特殊的属性,属于夫妻一方所有。 婚前债务应当是个人的婚前债权或者债务,没有其他法定的,其债务不因婚姻而消灭。 如果你的情况很复杂,富华法律网上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 欢迎咨询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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