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一年后,发现对方在婚姻中有伤害自己的行为。 只是,离婚的时候,自己不太明白。 于是一些人在这个时候提出损害赔偿,试图让对方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那么,离婚一年后能提出损害赔偿吗?富华法律网络编辑主要介绍知识。
离婚一年后能不能提起损害赔偿?
离婚时未明示放弃该请求的,或者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一年内提出的,可以提出损害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明确规定,程序上提出离婚的是无过错方的,损害赔偿请求应当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否则视为放弃权利。
在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中,关于这个问题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单独提出,也可以在起诉离婚时一并提出。
无过错当事人在离婚诉讼案件进入二审程序时首次提出该请求的,审判员应当先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就此问题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
据介绍,婚姻法对无过错方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时间没有明确规定,因此在实践中出现了不同的理解。 有人认为结婚后可以随时提出,也有人认为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
因此,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规定,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应当将有关权利义务书面告知当事人,并将法律规定告知当事人,自行决定是主张权利还是放弃权利。 此外,司法解释根据无过错人在诉讼中的地位差异制定相关规定,充分保护无过错人的权利。
请求婚姻损害赔偿的期限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因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解释》第三十条规定,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应当与离婚诉讼同时提出。
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
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离婚诉讼案件,一审时被告没有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通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
离婚一年后,有证据证明对方伤害了自己,可以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也可以先与对方沟通直接向对方请求。 离婚一年后必须提出损害赔偿,但不知道该怎么办。 可以在富华法律网上请律师提供对自己有利的方案。 也可以直接向富华法律网络律师咨询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