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拒绝离婚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受理后,审理离婚案件,应当先进行调解; 感情已经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关于女方如何拒绝离婚,以下富华法律网络小编将为您详细解答。
一、女方拒绝离婚如何办
1、女方拒绝离婚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受理后,审理离婚案件,应当先进行调解; 感情已经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感情已经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感情不和分居两年;
(五)其他夫妻感情破裂的。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人民法院判决不允许离婚后,双方又分居一年以上,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男方起诉离婚有什么限制
在妇女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子不得提出离婚。 这样的法律限制是为了保护胎儿、婴儿的健康,保护女性的身心健康。 男子向法院提出离婚的,人民法院应当说服男子撤回诉讼。 男子坚决要求离婚,拒绝撤回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不予受理案件的决定,并通知男子。
但是,此限制有两个例外。
1、女性在此期间提出离婚的话,受此限制吧。 因为女性在此期间提出离婚,往往无法忍受男性的精神和身体上的痛苦。 如果不及时受理离婚,可能损害妇女、胎儿和婴儿的利益。 因此,其间女方提出离婚的,人民法院予以受理。 是否允许离婚,必须经过审理后才能决定。
2、人民法院认为需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受此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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