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中法院经审查认为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权利义务也明确的,可以不进入诉讼,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 下面由富华法律网主编就办理离婚调解时当事人需要注意的问题进行了总结,请阅读。 当事人在离婚调解中应注意的事项
)1)认识调解方法在离婚案件审理中的重要性。 因为离婚案件关系到家庭和社会的稳定,圆满处理离婚案件很重要,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正确应用这些调解方法,很有可能会取得更多的成果。
)2)任何调解方法都是一成不变的,为了根据离婚案件的实际情况灵活运用,有些案件必须综合运用这些方法才能取得效果。
)3)要把握调解时机,可以首先确立调解应当贯穿诉讼全过程的理念,在矛盾事实清楚后进行调解,在财产等其他情况明确后进行调解。 因事件而异,因人而异。
(4)避免调解中对离婚造成伤害。 这包括不通过离婚伤害孩子,不通过离婚伤害对方,不通过离婚伤害社会。 要避免影响孩子的学习和身心健康,必须以孩子的利益为最高原则,选择孩子最能接受或最有利的方式处理,排除或减少离婚对孩子的伤害。
不会因为离婚而伤害对方。 包括精神伤害和物质伤害两方面的内容。
一个是将离婚对对方的感情伤害(精神上的伤害)抑制在最小限度
二是将离婚对另一方的经济损害(财产损害)抑制在最小限度。 特别是,不能局限于离婚造成的另一方的困境。
不会因为离婚而伤害社会。 包括两个内容。
一是离婚不会引起社会矛盾,不会发生危害社会安宁的不良后果。
二是离婚不破坏社会公德,不损害社会风俗。
)5)为了防止审判员强加格调、拖格调、判决格调等违背离婚案件当事人自愿原则的现象的发生,调解不得随意性较大,失去应有的公正性。 例如,涉及案外第三人利益的,应当特别注意不得损害他们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