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之间发生离婚纠纷,一方威胁自杀的,如果另一方没有教唆、刺激自杀,就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如果对方在自己面前自杀,我方有义务制止,帮助其报警。 关于夫妻之间的离婚纠纷,一方承担另一方的责任,以下富华法律网络小编将详细回答。
一、夫妻闹离婚一方自尽另一方要负哪些责任
1、夫妻之间发生离婚纠纷,一方威胁自杀的,如果另一方没有教唆、刺激自杀,就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如果对方在自己面前自杀,我方有义务制止,帮助其报警。
2、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十八条成年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第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百六十九条教唆、帮助他人侵权行为的,应当与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教唆、帮助无民事行为能力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该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职责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二、夫妻共同债务的特征
1、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是有婚姻关系的夫妻,未形成婚姻关系的男女两性,如未婚同居、婚外同居等,以及婚姻无效或被撤销的男女双方,不能成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
2、夫妻共同财产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婚前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关系的存续期间,自合法婚姻缔结之日起,至夫妻一方死亡或者离婚生效之日止。
3、夫妻共同财产的来源是夫妻双方或一方获得的财产,既包括夫妻通过劳动获得的财产,也包括其他非劳动获得的合法财产。 当然,法律直接规定为个人特有财产的和夫妻约定为个人财产的除外。
4、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所有权,双方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义务。
5、不能证明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6、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按生产、生活实际需要、财产来源等情况,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具体情况,由子女
7、夫妻一方死亡,如为分割遗产,应先将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分给另一方所有,剩余财产作为死者遗产,按民法典处理。
对离婚时夫妻债务的处置,应当根据债务的实际形成原因予以认定。 特别是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因个人原因形成的债务,不属于共同债务。 在这种情况下,另一方可以不承担相关偿还义务,如果不清楚相关情况,可以聘请律师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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