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夫妻感情是否确实破裂发表争论意见,一般应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夫妻感情破裂原因、夫妻关系现状、是否可能和好五个方面来阐述自己的看法。 也就是说,原、被告方站在自己的立场上,结合案件事实,就上述五个方面围绕自己的主张进行讨论。
关于离婚案件中夫妻感情是否破裂的争论
1 .婚姻基础主要讨论双方是否自由恋爱、恋爱时间长短、双方恋爱期间感情如何等问题。
2 .婚后感情方面,主要指婚后,双方夫妻感情生活如何,是否经常吵闹、发生激烈冲突等。
3 .夫妻感情破裂的原因,主要是现在夫妻之间有木屐和裂缝的原因是什么? 是第三者的中间人,是双方的人生观不同,还是性格严重不和造成的?
4 .夫妻关系现状,主要是指夫妻关系目前如何,是否分居、同居、同居等。
5 .是否可能和好,是指造成夫妻不和的尸体能否和谐,能否通过一定的努力恢复夫妻感情,使夫妻和好。
谁犯了错误,一般在离婚案件中也是争论的焦点。 根据《婚姻法》及其相关规定,离婚时,财产分割的基本原则之一是照顾无过错方。 离婚案件中常见的错误有婚姻不忠行为、家庭暴力和恶习三个。 如果能证明自己是无过错方,对方有过错,在财产分割甚至子女的抚养方面也可能有一定的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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