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冷静期一方不同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申请,另一方可以提起离婚诉讼。 关于离婚冷静期的一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以下富华法律网络小编会详细回答。
一、离婚冷静期一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
1、离婚冷静期内一方不同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另一方可以提起离婚诉讼。 拟离婚的一方可以持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起诉书及副本向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应当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 法院受理后,经调解无效审理,认为夫妻双方感情确实破裂的,判决离婚。 法院以双方感情是否确实破裂作为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感情已经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的——调解无效的,应当允许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的,屡教不改;
)4)感情不和分居两年;
)5)其他夫妻感情破裂的。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人民法院判决不允许离婚后,双方又分居一年以上,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协议离婚是否存在冷静期
1、协议离婚有冷静期。
2、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任何一方不愿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满后30日内,双方应当自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出具离婚证明; 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我希望以上内容对你有帮助。 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请单击下面的按钮咨询,或者在富华法律网上咨询专业律师。
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大媒体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