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婚姻家庭 > 离婚调解

离婚调解有必要吗,离婚调解有哪些阶段呢,离婚都会调解吗

离婚审前调解是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的一种特殊审理方式,其离婚调解是否必要,离婚调解有哪些阶段? 下面是富华法律网的编辑整理了关于这方面的知识,请阅读。 需要离婚调解吗? 离婚调解有什么阶段?

一.审前调解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我国法律对解除婚姻规定了严格的程序要件,为离婚案件的审前调解提供了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部门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审理人民法院离婚案件,必须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实破裂,调解无效,就必须允许离婚。 ”此外,如第《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条第十四条“下列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在开庭审理时应当: (一)先调解婚姻家庭纠纷和继承纠纷: ”。 由此可见,调解离婚案件是法律程序上的要求。

夫妻离婚不再是男女双方的事,他必然关系到双方的家庭、孩子的成长和教育。 在离婚诉讼中,法院在解除婚姻的同时判定子女抚养,但由于双方矛盾较深,有时在审判中互相指责,有时判决后互相刁难,有时长期逃避执行,支付抚养费,有时设置障碍阻止子女探视审前调解具有以下优点。 一是不经过开庭程序,可以减少审判中的矛盾和对抗,避免矛盾激化; 二是调解和解容易。 审前调解不拘泥于形式,法官可以调解,可以邀请亲朋好友劝解,可以背靠背寻找矛盾,面对面工作,容易取得相互谅解,使双方和解。 三是协议履行容易。 调解是自愿的,双方都同意结果,因此协议不仅能及时或如期履行,而且能最大限度地减少人为障碍。

二.审前调解现状和问题的解决

在审判实践中,一些审判人员不重视审前调解,对审前调解存在以下错误认识。 一种是不重视,审前调解不分青红皂白,对离婚当事人的调解只是写笔录,采取形式。 二是怕麻烦,认为审前调解中当事人都是父母道理短,说岳母生活琐事,不仅耽误了时间,而且往往调解不成结果。 三是不能调整。 有些陪审员把握不了重心,双方都觉得有道理,不知道怎么工作,调整起来很辛苦,效果不好。

针对这一现象,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解决。

(一)增强调解意识。 人民法官是和谐社会的建设者、公平正义的捍卫者、精神文明的传播者,面对离婚纠纷,必须坚持爱心、耐心、自信、诚心、公益心。

(二)提高释明能力。 离婚审前调解需要审判员具有较强的法学基础和熟练的法律知识。 要善于从法律的角度看问题,讲道理。

(三)讲究调解艺术。 调解是一门艺术,不仅要有一定的法律知识,而且要综合运用社会学、心理学、经济学等多门学科知识,善于把握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解决当事人的心结。

(四)提高调解能力。 针对具体案件,应当区分不同情况,采用不同方法,有和解可能的,应当采取以下方法:

1、冷静处理。 对于调解中的当事人生气离婚的现象。 如果双方没有根本的矛盾,比如一吵架就起诉的、扇耳光当裁判的、说两句就回家分居的,调解和解的可能性很大,就要耐心听取当事人的发泄、商量,等他消了气再进行调解

2、相互讨论法。 面对对方不关心自己,和奶奶发生纠纷时不为自己说话等离婚当事人互相指责,调解的重点是了解他们的感情基础,分析对方的生活闪光点,分析双方性格上、人际上、事业上的优点,在矛盾中

3、亲情感化法。 针对婚期长、有孩子的情况,回顾当事人一直以来共同克服的困难、走过的历程和那些美好的生活,激发当事人夫妇的爱情和对孩子的亲情,引导孩子走向社会,自己承担的社会责任,离婚对孩子成长的影响,妈妈

4、闺蜜合作法。 主要是利用当事人的亲戚、知心朋友,制造一些机会,进行说服工作,化解矛盾。 说服一方主动承认错误,约定悔改不再犯的,应当给对方和好的机会等。

做好离婚案件的审前调解,是化解矛盾、平息纠纷的重要手段,充分利用审前调解,可以有效促进家庭和睦、社会和谐,但在审理具体案件时,应因地制宜、因人施策

法院进行婚姻调解是整个诉讼过程,一般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诉诸前调解。

诉前调解,顾名思义就是起诉前的调解。 具体来说,当你下定决心进入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时,法院不会马上立案,而是接受你的起诉材料,给你列一个收到材料的清单,并在45天内告知立案是否成功。 法院方面的工作程序是将收到的立案材料直接分入承办法官手中,由他先与被告联系,确认被告的地址和身份是否正确。 然后,他通知双方当事人一起去法院接受法官主持下的诉前调解。 整个诉前调解过程,类似于法院的谈话,法官询问双方的基本情况、离婚原因、夫妻财产的基本情况、是否首次提起诉讼等。 法院可以调解离婚的,法院出具支付诉讼费用的文件,让当事人补充诉讼费用后,出具调解书解除双方婚姻关系。 法院调解和好的,退回立案材料,不收取任何费用。 如果调解失败,法院将支付诉讼费用的文件提交原告,让原告提前缴纳相关费用,案件立案成功。 在北京,投诉前调解较多的是海淀区人民法院。 对于离婚的案件,原则上他们进行诉前调解,其他法院很可能进行审前调解。

第二阶段:审前调解。

审前调解是指立案成功后,在正式开庭审理前,承办法官召集对方当事人到法院接受法官主持下的调解。 审前调解是《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离婚调解原则的贯彻实施,希望法院在开庭审理之前,能够通过法官耐心的劝导工作解决双方的矛盾,和好或友好分手。 大多数法院对审前调解一般都是征求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如果一方明确表示不愿意接受调解,法官将省略这一环节,直接进入开庭审理程序。

第三阶段:呼吁中调解。

对于首次起诉离婚的案件,如果没有法定离婚的理由,法院将重点放在调解和解工作上。 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有可能立即给原告工作,动员撤销指控,再给对方一次机会。 如果对方同意离婚,法官不会继续深挖感情部分,而是直接进入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等实质性问题。

离婚案件法官根据案件情况作出调解安排。 大多数法官会选择在原始指控、被告答辩或交换证据的证据完成后进行调解工作。 这样做的好处在于,此时,法官不仅对案件情况有了大致的了解,也基本上掌握了孰是孰非,当事人可以通过质证的竞争准确估计自己的实力,对以往没有放弃的条件有适当的估计。

  • 如何调解婚姻家庭矛盾纠纷问题,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调解
  • 离婚协议精神赔偿有效吗
  • 离婚家务劳动可以获得经济补偿吗女方
  • 离婚出轨精神损失费可以索赔十万吗?出轨离婚协议书精神
  • 家暴离婚可以要求赔偿多少?父亲家暴母亲离婚可以要求赔
  • 离婚赔偿条件有哪些法律规定?民法典离婚赔偿的条件有哪
  • 如何认定离婚一方存在过错,如何提起离婚损害赔偿?
  • 离婚出轨精神赔偿的标准是什么意思
  • 怀孕了离婚男方要赔偿吗?怀孕了男方要离婚怎么赔偿多少
  • 协议离婚后女方能索要精神赔偿吗怎么办
  • 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大媒体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