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感情破裂一方不同意离婚,另一方要求离婚的,要求离婚的一方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可以通过诉讼方式离婚。 关于离婚一方怎么办,以下由富华法律网络小编详细回答。
一、办离婚一方不到怎么办
1、夫妻感情破裂一方不同意离婚,另一方要求离婚的,要求离婚的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可以诉讼方式离婚。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感情已经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感情不和分居两年;
(五)其他夫妻感情破裂的。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人民法院判决不允许离婚后,双方又分居一年以上,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离婚手续怎么办
1、当事人选择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的,应当出具本人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和双方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婚姻登记机关审查相关证件后,予以登记,并出具离婚证明。
2、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明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审查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明、证明材料,并询问有关情况。 当事人确实自愿离婚,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登记并发给离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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