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自己和对方想离婚,可以选择调解。 这主要在诉讼程序中。 离婚调解成功后,给自己一份调解书。 以下,为了更好地理解法律知识,通过富华法律网络编辑整理了以下内容。 希望能帮上忙。
离婚调解书好办吗
只有在调解成功后才有这个调解书。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在离婚诉讼中调解必须经过程序。 但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许多法官逐渐觉得我国现行婚姻法、民事诉讼法对离婚调解制度的规定还不够充分和具体,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通过审判实践,目前离婚诉讼中的调解制度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首先,离婚诉讼中的调解制度缺乏必要的组织和程序保证,我国的离婚调解多由承办法官进行,但往往法官不是心理学、医学、社会学专家,只懂得法律知识,在一定程度上无法期待调解的效果。 其次,我国法律对主持离婚调解的法官条件没有特殊要求,在办理婚姻案件时,承办人员的年龄、婚姻经历、社会经历对最终调解结果有着重要的影响。 第三,我国现行民事诉讼程序没有专门的离婚调解制度,现有法律要求离婚调解,但没有具体规定。 特别是离婚调解没有规定期限,有时只有“不能长时间调解”的原则规定不利于调解工作的开展。
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主动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愿和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的协商一致意见。
第一千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感情已经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感情不和分居两年;
(五)其他夫妻感情破裂的。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人民法院判决不允许离婚后,双方又分居一年以上,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以上是相关的回答。 一般来说,关于这份离婚调解书,调解必须成功。 说到调解失败,就直接进入离婚诉讼程序,不会向双方递交这个离婚调解书。 如果您有其他法律问题,请咨询富华法律网络相关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