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往往选择对双方当事人进行离婚调解,法院采用的离婚调解有哪些方法? 接下来是富华法律网的主编整理了关于法院采用的离婚调解有什么方法的知识。 请阅读。 法院采用的离婚调解有哪些方法?
调解时,要注意离婚案件当事人的感情,使当事人尽可能冷静合理。 这样,调解就容易达成。 当事人情绪激动时,注意通过以下几种方式调整当事人情绪
一、唤起旧情法。
也就是说,利用夫妻双方过去共同生活中对美好经历的回忆来缓解夫妻矛盾,促进双方相互理解,共同转向和好。
二.消除隔阂法。
夫妻间缺乏信任、互不信任是双方对立的主要根源之一。 这个方法是利用证据消除双方的怀疑。 这类离婚大多是一方心胸狭窄、缺乏气节,往往因为一些捕风捉影的小事而耿耿于怀,法官应从释疑转向促进双方和解。
三、打破幻想法。
消除当事人不正当离婚的企图,打破再婚的幻想。
四、真情动法。
即唤起当事人的家庭观念、子女的爱,促使当事人产生依恋和夫妻感情的维系。
五、批评教育法。
即对有缺点、有错误的当事人进行适当的批评教育,促使其悔过,达成和解。
六.“冷工艺”法。
也就是说,在一定的时间内采取“拖”的方法,可以平息当事人的冲动情绪,冷静地思考离婚问题。
总之,法官作为审判者和社会矛盾的调解人,要充分利用自身的聪明才智,根据法律规定,根据离婚案件的特点,有针对性地运用以上一种或几种方法调解离婚案件,从而提高离婚案件的和解率,提高案件的法律效力
知识扩展:
诉讼离婚的程序介绍
起诉受理审理调解或判决(对一审判决不服的,在收到判决书后十五日内)上诉二审判决生效诉讼离婚,是婚姻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请求,由人民法院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离婚制度。 诉讼离婚制度适用于当事人双方对离婚有分歧的,包括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所发生的离婚纠纷,或者双方同意离婚,但不能就子女和财产问题达成一致并作出适当处理的。